现下,一场声势浩大的地名普查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3月份的决定,本次普查,将加强地名文化保护,重点清理整治居民区、街巷存在的“大、洋、怪、重”地名。《人民日报》也在4月份刊文表态:“像‘徽州’这样重要的历史地名,不妨考虑恢复。”
此次地名清查的核心主旨是“文化保护”。其实呢,自1949年以来,中国已有过4次大规模的地名更改潮,原因各有不同。
第一次改名潮,取消了一批被认为带有华夏文化优越感的地名1951年,政务院下发文件,要求清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地名。随后,相当数量被认为具有华夏文化优越感的地名被取消,如归绥更名为呼和浩特、迪化更名为乌鲁木齐、景化县更名为呼图壁县、懋功县更名为小金县、镇南关更名为睦南关……基本上,地名凡含有“绥”、“化”、“平”、“镇”、“宣”这类彰显中央王朝、华夏文明影响力所及之字眼者,都被更改了。①
这场更名运动,本意是好的(理念不论)。但具体到某个地名,是否有充足的必要更改,却很值得商榷。比如,云南宣威县,被认为有“宣扬大汉天威”之意,遂被更名为榕峰县;但是呢,宣威县的前身是雍正五年(1727年)所设宣威州,已沿革200余年,当地百姓也已非雍正时代的土司之民,实无必要更改。且随意更名,也破坏多年来聚附在地名上的品牌资源。至1959年,因“榕峰火腿”海外出口不利,经国务院批准,榕峰县又改回了宣威县。②
此一时期,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及封建迷信色彩,也是地名更改的一大方向。最著名者,莫过于“额菲尔士峰”被更名为“珠穆朗玛峰”、“外喜马拉雅山”被更名为“冈底斯山”(1952年)。③
第二次改名潮,是受《汉字简化方案》影响,章法很混乱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出台,又有大批地名随之更改。因为汉字简化本身乃是作为“汉字拼音化”的一种过渡手段,故当时在更改地名时,并未考虑历史、文化传承方面的问题。
较为典型者,如“瑷珲”被更名为“爱辉”,只简掉了两笔,但却割断了该地名与1858年《瑷珲条约》等重要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至2015年,“爱辉”已被好几代人使用习惯了,却又改回了“瑷珲”。其他很多更改,也是章法混乱。如“邠县”更名为“彬县”(笔画反而多了)、“大庾县”更名为“大余县”(理由是“庾”字生僻,但“大庾岭”却又不改成“大余岭”)、“沔县”更名为“勉县”(理由是“沔”字生僻,但该县之来历“沔水”却又不改)、“鬰林”更名为“玉林”(“鬰”是森林繁茂之意,和“玉”八竿子打不到一块;“鬰江”、“鬰南”当时更名成了“郁江”、“郁南”,独独“鬰林”非要更名为“玉林”,当地又不产玉,简直是毫无道理可言)……④
第三次改名潮,口号是“路名大革命,全城一片红”1966年,一场更大的、深入街道巷陌的地名更改风潮袭来。在北京,张自忠路被改成“工农兵东大街”、赵登禹路被改成“中华路”,佟麟阁路被改成“四新路”。红卫兵们认为,“城区四个区是首都的心脏,应该‘红满城’,拟将西城区改为‘红旗区’,东城区改为‘红日区’,宣武区改为‘红卫区’,崇文区改为‘红光区’。海淀区大专学校最多,是文革的起源地,改为‘文革区’。……” 北京市委当时的口号是“路名大革命,全城一片红”。但红色地名不够用,在“学毛著胡同”、“防修胡同”、“灭资胡同”……都用过了之后,就只好采用一种省事的办法,从东单二条到前炒面胡同,按顺序被更名为“瑞金路头条”至“瑞金路三十条”;从交道口南头条开始,依次改为“大跃进路头条”至“大跃进路十五条”……据统计,仅文革初期,红卫兵就把北京的412条街道胡同改了名,占全市街道、胡同总数的8.6%。⑤
北京不是个案。统计显示,文革期间,甘肃天水市秦州区有70条街巷被改名为“反修巷”、“文革巷”等名称;福州城区的街道名称,改动比例更是高达98.7%……⑥这种“地名一片红”的狂热,造就了大量的重名同音地名,地图、公章、招牌、路标、公文、出版物等不可能紧跟运动的步伐迅速更改地名,造成了办事找不到人、信件无法投递等诸多混乱。所以到1974年,北京市委终于不得不承认,当年的“地名一片红”受了“极左思潮”的影响,将绝大部分胡同改回了文革之前的名称,只保留了14条没有恢复。
北京苏联大使馆门前的道路,被命名为“反修路”
第四次改名潮,追逐经济利益,成功者少,很多成为了笑柄1979-1986年间,中国搞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这次普查,动用10万之众,历时7年,除纠正文革期间的地名乱象外,还获得了陆地地名550余万条,沿海岛屿、海域地名2万余条。普查结束后,自国务院而下至各县市,成立了“地名委员会”。
新一轮的改名风潮自80年代末开始。这一次的动机是“发展经济”,所以更名者以城市居多。这场改名潮延续至今,经济层面成功者很少,云南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2001)或许可以算作其一,但用外语词汇之汉语音译作为中国地名,终究显得有些奇怪。
大多数地名更改,没有产生明显的经济效应,反引起无谓的争议。比如,1987年徽州地区更名为黄山市,市内太平县又更名为黄山区,给游客造成很大的困扰,也抹煞了“徽州文化”的存在;1988年灌县更名为都江堰市,辖内与青城山利益相关者即相当不满;2001年,为打周恩来故居之牌,江苏淮阴市更名为淮安市,但当地此前本就有一县级淮安市,结果游客去了后被“大淮安”“小淮安”弄得晕头转向,找不到周恩来故居。有些地名的更改,甚至可以算作笑话。比如,河北完县,其前身是金代之完州,寓意山河完固,本是佳名,奈何有外商认为“完”寓意“完蛋”,遂于1993年更名为顺平;辽宁铁法市,以金兀术曾在该地某山调兵遣将之传闻为由,竟将市名更改为不伦不类的“调兵山市”,沿用至今。⑦
现下的第五次改名潮,应吸取教训,遵循“能不改者尽量不改”的基本原则现而今正在推进的这场地名普查与整治,预测或将成为1949年之后的第五次大的地名更改风潮。前鉴不远,有两点教训是值得吸取的:
1、地名更改的基本原则,是“能不改者尽量不改”。
地名存在的首要价值,乃是为民众日常生活服务。政治需要、文化回归之类的东西,都要靠后站。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地名的更改都会产生巨大成本。2010年底“襄樊”更名为“襄阳”,即有学者预估“修改各种地图、公章、证件、招牌等”行政成本将至少达1亿元,至于民众要承受多少成本,则未考虑在内(此次更名实际产生了多少成本迄今并未公布);石家庄市区划地名办则在2009年对外界透漏,如果石家庄要改名字,“没有10亿元人民币是完不成的。”⑧这些成本,最终会回摊到民众头上。网络上很多人以恢复文化传承为由,支持修改地名,但往往忽略了这种巨大成本。况且,为恢复几百年前的传承,而抛弃近几十年的文化、情感沉淀,得失也未必能够算得那么清楚。所以美国地名委员会的立场是:仅仅为了纠正历史错误或者回归历史传统,并不构成更改地名的理由。⑨简言之,能不改者就尽量不改。
2、小区、楼盘名称变更与否,当以居民利益为依归,而非文化品位的高低。
更改小区、楼盘名称,是这轮整顿的重点。确实,中国现在很多城市的小区、楼盘名称,存在着“大、洋、怪、重”的特点。像北京就有加州水郡、塞班假日、中海安德鲁斯庄园、特区808、DBC加州小镇……等。不过,楼盘名称,既是地名,也是财产,用学者陈耀东的话说,就是——“由于楼盘的不动产属性,使得楼盘的名称具有商品房的商业标识与地名双重属性。”作为地名,需遵循《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不以外国人民、地名命名我国地名”。作为财产,需尊重业主意愿不得随意更改;一旦更改,业主需修改各种证件、资料(如房产证、房屋租售合同、银行抵押登记等等),影响生活、工作甚巨。况且,许多已建成的楼盘,其名称虽不合《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但确是经过了地名主管部门的批准,才成为所谓的“标准地名”,楼盘也才能对外出售。当年批准,如今整顿,产生的行政成本以及对居民生活、工作造成的负面影响,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也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至于楼盘名称文化品位低下,实难构成其需要整顿的理由,正如李二狗愿意叫李二狗,只要不违背法律,是谁也管不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