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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设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已获中央批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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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10-24
昨天发布的四中全会公报其中一段就提到了这点。为地方获得更大立法自主权而由衷高兴!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10-24
那各地级市设立的申请较大市办公室或者领导小组怎么办?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10-24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那各地级市设立的申请较大市办公室或者领导小组怎么办? (2014-10-24 15:49) 

这种临时机构一纸文件便可撤销。只是对温州、南通等长期申请“较大的市”资格的地方略显不公平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10-24
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10-24
东莞算吗?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10-24
回 药祖圣地 的帖子
药祖圣地:这种临时机构一纸文件便可撤销。只是对温州、南通等长期申请“较大的市”资格的地方略显不公平 (2014-10-24 15:52) 

几乎每个地级市都在长期申请较大的市,只不过宣传力度不一样而已。

中国的临时机构哪个是容易撤的?哪个办公室都成为常识机构了。比如锦州的申请较大市领导小组已经设立了20多年了,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很容易撤,但下设办公室的大量人员可是已经在那工作20来年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10-24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几乎每个地级市都在长期申请较大的市,只不过宣传力度不一样而已。
中国的临时机构哪个是容易撤的?哪个办公室都成为常识机构了。比如锦州的申请较大市领导小组已经设立了20多年了,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很容易撤,但下设办公室的大量人员可是已经在那工作20来年了 (2014-10-24 16:04) 

有很多地级市在申请,不过几乎每个地级市就有点过了。像我们浙江丽水、衢州我看根本没正式申请过。临时机构其实都容易撤的,不容易撤的都是常设机构了,有三定方案的。真正的临时机构人员都是借调,甚至连借调都谈不上,开几次协调会而已。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10-24
曾几何时,“较大的市”这一名号就成了一块遮羞布,现在就这么的扯破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10-24
“较大的市”称号将作古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10-24
好了,大家都是较大的市了。呵呵。。。
那些已经是较大的市怎么办??????
amy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10-24
好事,热烈欢迎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10-24
有很多地级市在申请设区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10-24
地级市进一步做实;
省管县纯粹是扯淡。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10-24
“较大的市”名头烂了,下一步要退出“较特大的市”评选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10-24
回 药祖圣地 的帖子
药祖圣地:有很多地级市在申请,不过几乎每个地级市就有点过了。像我们浙江丽水、衢州我看根本没正式申请过。临时机构其实都容易撤的,不容易撤的都是常设机构了,有三定方案的。真正的临时机构人员都是借调,甚至连借调都谈不上,开几次协调会而已。 (2014-10-24 16:08) 

我们临时机构的领导是兼职的,下面大量人员全部变成常设的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10-24
呃。。。许多“省管县”的县市听到这消息,如同当头一棒。。。原以为风水轮流转,转到自己了。。。结果被蒙了。。。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10-24
既然一夜之间大家伙都成为较大的市了,是否可以考虑选出一些近几年的明星地级市,增加一些计划单列市的名额?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10-24
我的观点是:市分等、县分级,互不隶属!
[ 此帖被lhqsrc在2014-10-25 10:3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10-24
以后大家只讨论设区市的合理了吧!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10-24
真气人,算了,以后不再设想实现三级区划了,现实让人很无语,没法弄!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10-24
地级市是最合理的政区,需要长期稳定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10-24
迟早是要改直辖市、地级市、盟、地区为州的。

个人认为,会在镇改市之前,统一将地级市、盟、地区、以及某直辖市改为州。
授予设区市立法权,只是初步动作。应该会在下次人代会上提出宪法修正案,将别扭的措辞改掉。地级市、盟、地区改为州,是最简单和最合逻辑的方案。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10-25
依法赋予???

还是一个一个去审批
以原县辖区为基础设乡镇,为基层政府。
15~25个乡镇设一县(基本是2~3县并1县)
取消地级单位,省县直辖。
反对新设省级单位、但要适当调整。

现在的行政改革弊病是并乡镇后没有并村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10-25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我们临时机构的领导是兼职的,下面大量人员全部变成常设的了 (2014-10-24 18:00) 

一般来说常设机构都需要当地编制机构下发三定方案,这和长期借调有本质区别的。当然各地具体情况因地、因人、因时各有不同了
浙西第一强县——潇洒桐庐
(qlm223小号)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10-25
省-府(州)-县三级体制还是有一定合理性,但是由于增加了乡镇一级,因此显得不合理,因此有省县直管,形成省-县-乡镇三级体制,但是从区划合理调整来说实行省(合理调整为50个左右)-州-区县市三级体制可能比省-县市-乡镇容易实行。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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