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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略论地级区划存在的必要性(附:改进事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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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12-05
— 本帖被 无形 设置为精华(2014-12-11) —

我国实行省、地(市)、县、乡(镇)四级区划,比世界上区划层次最多的国家国家之一,比美国、俄罗斯、印度这些大国还多一个层级。从清末时,即有人呼吁减少行政区划层级,向国际标准看齐。民国建立后,陆续废除府、道,实行省县直管的政区划。但演变发展到现在,不但地级区划恢复,乡镇也由基层自治变成了正式区划。
在建国初制定的宪法中,我国的行政区划的基本结构是省县乡三级,地级(州、市)只是个别地方的补充性建置。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市管县制度的推广,大部分地级单位都变成了正式区划。与此同时,在我国城市化的进成中出现了大量的市刮县现象。因为过去工矿建市、切块设市的缘故,有些单县升为了地级市。为了支撑起这个市的架子,或者凑给他一两个县,如新余,或者切块分区,如莱芜。这类地级市体量偏小,只有一两个县的规模,但却比原来多出了一级机构。不但增加了行政开支,而且由于机构重叠,导致效率变低。另外,市管市之类不伦不类的做法也带来一大堆问题。由此种种,地级市广为人们诟病。许多人提出撤销地级,实行省县直管体制
我的博客满天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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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12-05
不过笔者以为: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是由我国国情和历史决定的,地级单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出现这些问题并不是设置这个层级的错误。
其一,一个国家行政区划首先是由这个国家的体量决定的,体量大了,层次必然会多。我国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人口13亿多,这样的体量是世界上最大的。有人拿美国、俄罗斯、印度的区划来比照中国,觉得他们与中国体量相近,区划却比中国少一级,我们也应该向他们看齐。但综合来看,这些国家并不适合做我国的参照物。俄罗斯面积虽大,人口却不足两亿。印度人口虽多,面积却不到我国三分之一。没有哪个国家像我国这样,面积又大,人口又多的。如果非要找个参照物,必须是美国的面积加上印度的人口,这样才具有可比性。
其二,我国的人口分布状况也是分级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的地形是三级台阶,由西向东逐渐下降,人口则逐渐增多。我国的人口密度格局是渐变的,并不是按照人口分界线(爱辉——腾冲)泾渭分明分布。这样的格局下,行政管理是复杂的,就会有分级的需要。明确的层次划分有助于理顺各类关系,简化处理问题的难度。东部人口多,需要增加一级管理层。西部面积大,也有增加层次的需要。
其三,国家的组织体制与行政区划的层次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这种国家政府干预的事务多,层级必然增加。而联邦制国家,政府职能少,机构小,自治体分担了一些政府的社会职能,区划层级相应也就少。要想减少区划层级,必须卸掉一些职能,由自治机构进行辅助。这涉及到国家深层次的变革,短时期内尚不具备这个条件。
其四,国家疆域内的地理格局对区划也有重要影响。我国领土辽阔,地形复杂,许多地区本来就是自然的地理单元。由于族群的聚居,又演化出人文地理单元。大部分地级单位正是在这种相对独立的地理小单元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国家在该区域设治,客观上又强化了区域内的认同。
我的博客满天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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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12-05
其五,地级区划在我国有长期的延续性。它起源于战国后期的郡,之后演变为州、府,有着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尽管在民国时期有过中断,但时间很短暂,很快就改头换面得以恢复。在当代,地级区划一直作为一级政权存在。从建国之处的宪法来看,国家并没有彻底废止地级单位,保留了较大市与自治州,而作为省级单位的直辖市,其体量也是地级,不过是级别高配。从地方施政来看,地区、专区也一直在行使一级政权的作用。我国是一个党治国家,在各级机关中党委才是真正的决策机构,地区不仅有党委,而且其他行政办事机构一应俱全。地改市后,更是名正言顺地成为了一级区划。
其六,地级是我国行政区划的重要一环。地级一方面承担省级分配的任务,一方面又是本区域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我国的省面积大、人口多,省权过重,如果直管县,其下属完全没有抗衡的能力。利用地级有对其上级——省制衡,对于防止地方做大,导致分裂割据局面出现,有着一定作用。这一点在民族自治区域表现的较为明显。民国时代的割据局面,一方面是军阀控制政府,另一方面也是废府道后权力失衡所致。
其七,在未来,如果我国实行地方自治,地级规模最适于作广域基本区划,作为联系中央与基层的纽带。省域太大,一旦失控,影响严重。县域太小,力量有限,难见成效。在初始阶段,地级也适于作改革试点。即使国家可以在不同地区实行不同政策,也不会受到全局性的影响。
其八,区域无论大小,其内部都需要一个中心,而被选为中心的城市本身也具备优越的条件。一般而言,这些城市都是本区域内的首善之地,地理位置较佳,自然条件较好,具有明显的优势,或为经济中心,或为交通枢纽。区域内的资源本就会向此处聚集,再加上统治者的推动,更加强化了其优势地位。当这个地方的条件变差时,统治者会很快搬迁。由此来看,一座城市能否成为中心,首先是由其自身条件决定的,政策的倾向更多的只是锦上添花。其实说起市刮县,被刮的最多还是地级市驻地那个县。
其九,区域内的中心城市确实对本地区有着重要作用。中心城市起什么作用呢?就是本区域资源的集中、分配,再进行共享。区域无论大小,内部总会有差异,不可能均衡发展。中心城市的作用就是起一个带头作用,优先发展一些更高层次的东西,如文化科技教育等。比如大学,以一个县的能力一般是办不了的,而到省城可能又太过遥远。怎么解决这个难题呢?周边几个县联合起来,选一个位置较好的地方来办,这事就成了。这就是中心城市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城市化水平还很低。为了推动城市化建设,各地区中心城市得到优先发展。地级市作为城市化的中坚力量,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
我的博客满天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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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12-05
我国的地级区划,目前最需要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通名。这级实体区划大部分称为市,市的最初含义是交易场所,在现代的更多的被人认为是城市的简称。市是聚落的一种,是一个狭域词。随着大量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市的设立,市制更加混乱,市套市的奇怪现象也屡见不鲜。由此产生了许多问题,给政府工作和百姓生活都带来了诸多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必须给这级区划冠以一个适当的称谓,个人比较倾向用“州”。
二、部分地级区划需要调整。那些体量较小的地级单位应该裁撤,如金昌、铜陵、鄂州、乌海,或者并入原来所在地区,或者由省直辖,变为直筒子市。原来划分的过于细碎的区划应当重新整合,如潮汕、钦廉。中心城市距离近、形成都市圈、向同城化方向发展的,也应当进行合并调整,如广州与佛山、内江与自贡、西安与咸阳、长株潭等等。
三、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协调与周边县的关系。对于本地区而言,中心城市更多的体现在文卫科教事业上,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用。但在直观的经济层面来看,作用不够明显,甚至有些中心还削弱了周边县,被人诟病为“市刮县”,在欠发达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例如定西与陇西。在城市化大体完成之后,应把工作重心从建设中心城市转移到促进整个区域发展上来。对于财富和资源,不光要能收上来,还要会放下去。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中心城市在经济上要帮扶周边县,尤其是贫困县,其所集中的资源也应该分流一部分到其他县。在帮助兄弟县的同时,也能减弱自身膨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双方而言,其实是互利互惠的。
我的博客满天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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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12-05
抛砖引玉,请方家指点讨论。
我的博客满天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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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12-05
小地级市与大县应该保留,大地级市应该拆分,小县直接合并掉。

这样,一个省就形成三、五十个直管单位,地、县合二为一成为一个中间层级。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12-05
实际上中国适合居住的面积和印度相比差不多的……
中华市南方市江西市赣东北市鹰潭市贵溪市北乡市滨江市金沙市江北市赤岐市南沅市汪家市     市民某某某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12-05
完全是执政者理念造成的,比如村级,你紧握在手上干嘛。要是我说县级都应该放手自治
傻逼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12-05
实际上我觉得不仅地级存在必要,而且要加强。
合理的行政区划:
省级(通名可再议,我更倾向于道)
地级(一级行政区划,通名我建议用州)
县级(二级行政区划,通名为县)
乡级(基层区划)

城市聚落的称呼:
府:道驻地城市
郡:州驻地城市及州域内较大的城市
镇:县驻地城市及乡级城市

道或省为监察派出机构。
各级区划:州、县、乡,作为一级政权机构。
而城市(府、郡、镇)均只承担城市管理职能,只有相关管理机构,在司法、行政上隶属所在州、县、乡。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12-05
回 大小金乌 的帖子
大小金乌:完全是执政者理念造成的,比如村级,你紧握在手上干嘛。要是我说县级都应该放手自治 (2014-12-05 12:55) 

因为要关注底层老百姓的生存状况。不能让任何一个村被一股特定势力所控制,这个在华北和中部不是没有听说过的状况。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12-05
回 魔壞 的帖子
魔壞:实际上中国适合居住的面积和印度相比差不多的…… (2014-12-05 12:35) 

土地是重要的财富,即使不适于居住也有自身的价值,因此在地广人稀的地区也需设治。
我的博客满天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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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12-05
回 魔壞 的帖子
........................
[ 此帖被华彩在2015-06-19 14:05重新编辑 ]
禁止【【【【【轨道部】】】】】回复我的帖子。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12-05
回 华彩 的帖子
华彩:这样比不合适
中国适合居住的面积 应该跟 印度适合居住的面积比 (2014-12-05 15:06) 
印度应该说就是省自治的典型失败案例。省内依然是一个错综复杂、内耗巨大、难以治理的世界。应该说英国人和共和国政府先后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整合全国,也的确有了很大成效。要是让某帮派那种货色的东西去治理印度,不出30年就分崩离析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12-05
配置到地级市手中的资源,你让她用给下面的县几无可能。楼主所谓“中心城市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同时协调与周边县的关系”是比较难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12-05
标题
地级市带动少,抢夺和瞎指挥居多。有的地方地市政府搬到县里去了,这不是扯淡吗。
军阀割据谈不上,军政分离,地方领导班子一大桌子,互相牵制,军双首长,谁也管不了全局,基本也没有称霸一方的机会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12-05
如果要取消地级,实行省县两级制,我觉得同时要直接取消厅级,也就是部里直接管处,省厅统一为省局,处级。
然后省级法检改为中级,中央法检改为高级,这样法检系统还是保证基层-上诉-终审的体系。
然后原地级的诸多单位自然取消。
然后行政体系:国-部-处-科-股等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12-05
有些人真是觉得契丹的政客个个都是超人啊。哦,我错了,他们认为说契丹政客个个都是超人,都是对那些政客的侮辱。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12-05
乡镇市-基层自治组织

县-基层自治组织的集合,州的派出机构

州-高层自治组织

省-高层自治组织的集合,中央派出机构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12-05
人口面积和印度最接近,无论是人口还是面积都有不亚于我国者,为什么两个方面的指标必须同时满足才适合参照??所以,楼主的第一个观点不认同,太牵强
我国人口分布比较复杂,这正说明我国的区划应该是多种并存的,如果全部都是省-市-县-乡四级恰恰是结构过于单一不够科学的表现。所以,楼主的第二个观点也不认同,原因同一,太牵强
取地并县,创新县制,县下设市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12-05
地级区划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谈到减少区划层级,个人认为不应该取消地级,而是取消乡镇级。

当然,现有的地级区划,很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精简,撤销一部分实力弱小,缺乏核心竞争力,位置欠佳,的地级市。。。个人认为,地级市数量控制在300之内是很有必要的。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12-05
无论怎样,地级市绝不是命名问题,也不可能成为扶贫的主力,原因其一,地级市本身也是一个聚落,大部分地级市与县城相比并不具备优势,大部分地级市是由县城改来的,地级市与县城综合水平存在非常紧密的连续性,行政区划的割裂和区分只是为聚落人为分配了权限和层级,但改变不了聚落间所存在的竞争关系;其二,历史上地级的存在形式与现在地级市有很大的区别,与地区更相似,地区变为地级市,相当于让聚落管理广域范围的事情,所以现在“市”和“城市”概念混乱
对于人口密度较小的西部地区,地级市变为地区、州、盟等,变省-市-县-乡变为省-地-县-乡四级,市分为县级市和镇级市
对于人口密度较大的东部地区,取消地级市更有必要,城市密度大,有合作有竞争,建立都会区更为合理,其一是长期历史所形成的地域文化可以很好的保留,其二都会区人口规模大,必然涉及到管理半径的问题,地级市去管理庞大的城市压力过大,其三,减少或避免资源过度向中心城区聚集出现城郊失衡以及现在流行的“城市病”
取地并县,创新县制,县下设市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12-05
回 ybxnehqx 的帖子
ybxnehqx:无论怎样,地级市绝不是命名问题,也不可能成为扶贫的主力,原因其一,地级市本身也是一个聚落,大部分地级市与县城相比并不具备优势,大部分地级市是由县城改来的,地级市与县城存在非常紧密的连续性,行政区划的割裂和区分只是为聚落人为分配了权限和层级,但改变不了聚落间所存 .. (2014-12-05 18:01) 
地级市根本不是聚落区划,而是广域区划。地级市机构权限和部分地级市的境域划分不合理,不等于几百万人规模的、充当内政主力的广域地方当局不应当存在。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12-05
回 未央小色狼 的帖子
未央小色狼:地级区划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谈到减少区划层级,个人认为不应该取消地级,而是取消乡镇级。
当然,现有的地级区划,很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精简,撤销一部分实力弱小,缺乏核心竞争力,位置欠佳,的地级市。。。个人认为,地级市数量控制在300之内是很有必要的。 (2014-12-05 17:56) 
乡镇或县辖区才是真正的聚落区划。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12-05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地级市根本不是聚落区划,而是广域区划。地级市机构权限和部分地级市的境域划分不合理,不等于几百万人规模的、充当内政主力的广域地方当局不应当存在。 (2014-12-05 18:05) 

存在,即直辖市,大部分地级市都不到这种形式的规模
取地并县,创新县制,县下设市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12-05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地级市根本不是聚落区划,而是广域区划。地级市机构权限和部分地级市的境域划分不合理,不等于几百万人规模的、充当内政主力的广域地方当局不应当存在。 (2014-12-05 18:05) 

广域地方当局绝对不适合管理财税、资源等所有体系,即完全领导
即使是直辖市,市辖区的权限也是很大的
取地并县,创新县制,县下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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