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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日本的府和县什么区别/日本的郡是怎么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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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6-01
看起来日本的府应该是城市建制,驻地还设市,这与县有什么分别呢?不就是县吗。请看:京都府京都市,爱知县名古屋市。这个府既然是城市型,为什么又不和东京一样叫都(注:我一直反对中国引入这个行政通名)呢?疑惑……
不过日本的大阪市200多万人还只是二级单位,看到日本对城市所抱的等级观念比中国人淡化很多,不错不错。中国这么大,一个建成区人口不到10万的城市也可为地级,无趣!有几百万的人口就想成为直辖市了,更无趣!此影射广州、武汉、南京、西安等地。

刚刚看了一下日本的新资料,发现有些郡只包括一个町。
日本的郡好象不是政治实体,那是什么?
那么xzqh.org上把日本的市、郡并列,町村列在郡后;日本的市也可以辖町,一般却又市町村并列。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区划应该都是多级并存的,中国应该在稳省的基础上实现三、四级并存制,不过首先要改变现在的官员行政等级体系,精简编制。
[ 此帖被QQme在2009-07-31 19:20重新编辑 ]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6-01
府縣只是名義上的不同而已, 當年明治維新時, 日本的行政區劃是補中國的課, 這部份就參考宋朝的府與路的差別在那吧.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6-02
日本的縣就是中國的地級單位嗎?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6-02
“县”相当于“省”,而“道”大致算“自治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6-02
都道府县都是平级的,县就是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6-02
谁说都府是直辖市?
东京都横滨市
京都府长冈京市。
大阪府东大阪市。


都道府县也从不平级。
北海道的级别比府县都要高。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6-02
高最多高半级,日本行政区划就两级。都道府县 市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6-02
还是听专家说:
都 即首都 指东京 相当于中国的北京
道 相当于中国的自治区 日本就一个道 北海道
府 相当于中国的直辖市 京都府和大阪府
县 相当于中国的省 全日本共36县或42县(具体我忘了)
都 道 府 县都是日本的一级行政单位 县下设市 实行县管市 和中国正相反
竭誠則吳越為一體
傲物則骨肉為行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6-02
不止,日本一级政区60多。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6-02
1. 日本分四級政區, 一般說的兩級是只算地方自治團體的都道府縣跟市村町, 但沒考慮到地方, 支廳, 郡跟區等派出單位
2. 就算是一級地方自治團體 (也就是所謂的都道府縣), 也不過 47 個, 沒到六十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6-02
遗憾,没人能解释清楚府和县之间的区别/
我也讨厌什么县比道的级别低的讲法,这纯粹是中国式的思维!只要是直接受中央管辖,那么就是同级的。也就是说,中国和摩纳哥之间的差异再大,也不过同为世界的平等成员而已。
我就不理解海南省的情况,凭什么省直接管辖的县就要享受地级或副地级待遇??!
其实都道府县都是日本的一级区划,不存在哪个高哪个低的问题。只不过道的面积太大,下设有类似于县可以辖市町村的派出机关——支厅而已。但其它的县仍为道级,或者也可说北海道是县级的行政区。
但是府和县有什么区别呢?
它们都下辖有市町村,而且府的首府跟县一样都是市,如:京都府京都市,爱知县名古屋市。
这一点完全跟中国的直辖市不同。中国的直辖市下辖的中心城会分成几个区由城市政府管理,试比较:大阪府大阪市;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也就是说,府并没有对其中心城实行最直接的治理,那它和县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在日本,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可以和几万人口的小城市同级,实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这体现了真正的行政区平等精神。
中国够大的,相当与好多个日本。照这样算,跟大阪一样的话,武汉、南京、广州等只能作为第3级,现在它们作为地级了还不满足,还是想做直辖市,真是贪得无厌,过分!
我一贯认为日本人气量狭窄,但联想到这种情况,觉得有些地方日本人也够大度的。也许吧。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6-02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4-6-2 21:24:29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duhuanyu在2004-6-2 11:45:06的发言:
谁说都府是直辖市?
东京都横滨市
京都府长冈京市。
大阪府东大阪市。
都道府县也从不平级。
北海道的级别比府县都要高。

纠错:1.横滨市属神奈川县,东京都辖八王子市等。
2.都道府县当然是平级的,都是日本的一级区划,道可没权管其它的县。
以下是引用hqq在2004-8-13 2:58:59的发言:
「理論上」郡已經撤銷
「理論上」是地理名詞

注意是「理論上」...

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8-13 19:21:56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8-13 17:09:52的发言:
?那么xzqh.org上把日本的市、郡并列,町村列在郡后;日本的市也可以辖町,一般却又市町村并列。

日本市下的町跟郡下的町是不同的, 後者與市村並列第二級地方自治團體, 前者相當於中國市下面的居委會而已.
[/quot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8 17:32: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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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6-02
凭什么中国首都周围附近不能设市,还要打压远郊县?????????????
以下是引用hqq在2004-9-7 17:22:25的发言:
架構是這樣:
東京都與政令指定都市-----區-----------大字-------小字-------番地-------門牌號
市町村-----大字-------小字-------番地-------門牌號
其中大字可能叫**町,或者沒有「町」,
小字可能叫**丁目,但也不一定有「丁目」
通常日本一個住址如果叫:東京都 世田谷區 大字玉川 小字3丁目 17番 1號
會縮寫成「東京都世田谷區玉川3-17-1」,
日本的住址概念是「面」的,不是XX路XX號這種線的概念

总感觉日本的村就好象是中国的乡,因其规模和地位好象都是这个样子的。
谁来解吾惑?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4-10-18 21:36:20的发言:
稍微补充一下,这个问题,在前面的几个帖子里,也曾经提到。vladimir 等人都做过说明。我想,尹人这样的理解也不是不可以,但那大概只相对于面积而言的。不过即使仅仅从面积和人口规模考虑的话,日本的村,也远在我国之上,加上日本历史上的几次大合并,现在各町村的规模不亚于我国的乡镇。

因此在很多研究中,都把日本的村比照中国的乡。这样的比照还可以有行政上的理由。日本的村是地方自治体,也就有完整的政府,在国家税收体制,村税和县税、国税是独立的。这些中国不要说村,连乡都比不上。

另外,有关城市程度高就由村提升为镇,由郡提升为市的说法,也不够科学。日本基本上一个普遍城市化的国家,先前日本的设市标准中,确实有工商业人口比例(六成)的规定,但那不是第一标准,第一标准还是看总人口。而在现在的设市标准中,这个附加条件已经被取消。也就是说,城市化程度高不高对能不能设市可以说没有影响。可以看到近几年像歧阜县北部山区设立的飞弹市之类的,其城市化水平不会比琦玉县的町村好多少,就是因为范围大,总人口多。日本的设市标准,别说城市化水平,连人口密度都不看。现在全国就一个标准,只要合并后总人口超过3万,从百姓到中央都同意,而且一般来说,只要全民投票通过就可以设市了。

还有,村改町在日本是存在的,每年也都有,但数量不多,很多村(像长野、冲绳)人口都超过1万了,还是没有去改町。像冲绳的丰见城村,一直到人口超过5万的时候,直接改为丰见城市。这一点可以参考台湾地区,那些人口稠密的乡(像原来的芦洲乡,平镇乡等),都是躺到人口超过15万后一举改市。

但是郡改市的说法,就不严密了。设市需要公民投票,不停的开会等诸多环节,郡不是地方自治体,根本无力组织这些活动。有的只是郡内的各村发起合并,如果合并后人口超过3万(目前设市标准),那么就要求设市。所以日本都称为“市町村合并”,并没有郡改市的说法。虽然近来有的市设立后的范围就和原来的骏一样,但是这并不占绝对优势。

所以从总体来看,将日本的町村,比照中国的乡镇要更合理一些。

[quote]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10-18 20:21:58的发言:
是不是这样?
日本的郡相当于乡
市辖町相当于居委会
郡辖町相当于乡辖镇(村级)
也就是说村町平级(城市化程度高的村改设町)、郡市平级(城市化程度高的郡改设市)。理论上撤销郡之后,县跳级直管原来郡管的町村。所以市町村并列是因为他们都是由县直管,但级别还是市高,町村低。
[/quote]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8 17:42: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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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6-02
都道府县都是一级行政单位 当然都道相交而言是肥缺……
好比中国的上海市和安徽省 是平级的 但上海明显比安徽重要 不知道怎么比?
竭誠則吳越為一體
傲物則骨肉為行路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6-02
法理上没有什么等级的高低差别。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10-18 23:07:19的发言:
今天看到有学者说,把村的集体财产全部上提到乡,乡自治,取消村自治。那样就比较类似日本的町村了。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4-10-18 23:34:07的发言:
这个学者是今天说的吗?好象有点奇怪,“村财乡管”不是已经实行了有年头了吗?
大家知道,以前村干部组成人员中,有一个“会计”,现在已经没有了。村不再是独立核算单位。我在湖南和浙江的一些农村看到的都是如此,而这样牵涉到财政全力的政策只能是省级以上政府才能决定的。
但是另一方面,以我的视角来看,村财乡管后,乡镇也根本无力自治。道理很简单,在少数沿海村庄以外的大片内陆地区,乡村两级都是破产财政,合起来照样破产。
政府是一个公共组织,他不是经济组织,也就是说他自己是不会生钱的。他的收入最主要的是靠税收。税收也是构成日本地方自治体财政的基本支柱。如果没有独立的税收,那么就要靠上级补助,一个靠别人上级补贴活着的政府,怎么会有效的自治呢?如果不靠补助,那么政府只能去经商,那就更加不能为现代社会所融了。
西方的美国,有联邦税、州税,各市镇都有自己的征税机构。东方的日本也是如此,能够被称为自治体的,都是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国税,县税,市町村税。
所以没有独立的税收,中国的乡镇想成为像日本的町村那样的自治体,不好意思,这好象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范围了。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10-19 0:13:26的发言:
晕倒,人家是指村级集体财产全部取消合并成成乡级,这跟财政是两回事吧。
而且是杂志上看到的,当然不是今天说的。
[quote]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4-10-19 0:29:19的发言:
我才晕呢,你又不把话说清楚,光说半句。这话要是早三年说,跟今年说可有很大的区别的。现在说这个话,含金量比早几年就要低多了。你是哪年的杂志啊?这种东西变化很快的。现在的“村财乡管”已经怨声不少了(可以去民调,省事点就google“村财乡管”,结论基本一致),这还主要是在财政,要是把财产都统管了,那就不是牢骚的问题了。不过,反正是别人的意见,不管他,说说就是了。

还有一个,我还不知道句号后面那一句是不是你自己的,还是那个学者的,我32楼针对的正是后面这句,我们没法跟日本的町村相提并论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8 17:47: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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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6-03
府和县没有本质的区别。
按照日本的宪法,都道府县和市町村都是自治的地方法人团体,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所以,都道府县没有权利对市町村指手画脚,也没有全力向它们转达中央精神、红头文件,也没有权力挪用市町村的财力。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6-03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6-2 21:33:37的发言:
遗憾,没人能解释清楚府和县之间的区别/
我也讨厌什么县比道的级别低的讲法,这纯粹是中国式的思维!只要是直接受中央管辖,那么就是同级的。也就是说,中国和摩纳哥之间的差异再大,也不过同为世界的平等成员而已。
我就不理解海南省的情况,凭什么省直接管辖的县就要享受地级或副地级待遇??!
其实都道府县都是日本的一级区划,不存在哪个高哪个低的问题。只不过道的面积太大,下设有类似于县可以辖市町村的派出机关——支厅而已。但其它的县仍为道级,或者也可说北海道是县级的行政区。
但是府和县有什么区别呢?
它们都下辖有市町村,而且府的首府跟县一样都是市,如:京都府京都市,爱知县名古屋市。
这一点完全跟中国的直辖市不同。中国的直辖市下辖的中心城会分成几个区由城市政府管理,试比较:大阪府大阪市;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也就是说,府并没有对其中心城实行最直接的治理,那它和县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在日本,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可以和几万人口的小城市同级,实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这体现了真正的行政区平等精神。
中国够大的,相当与好多个日本。照这样算,跟大阪一样的话,武汉、南京、广州等只能作为第3级,现在它们作为地级了还不满足,还是想做直辖市,真是贪得无厌,过分!
我一贯认为日本人气量狭窄,但联想到这种情况,觉得有些地方日本人也够大度的。也许吧。


错,在中国,地级市和省辖县级市都属省管辖,但地位不是平等的。
日本的府和县只有官员方面的区别,就像宋朝的府州一样。不过地方位置重要的设府,一般的设县。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6-03
那种区别也就象国内省和直辖市的区别,但级别还是一样的。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6-03
大坂市等“政令指定都市”相当于我们的副省级市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6-03
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6-2 19:44:05的发言:
1. 日本分四級政區, 一般說的兩級是只算地方自治團體的都道府縣跟市村町, 但沒考慮到地方, 支廳, 郡跟區等派出單位
2. 就算是一級地方自治團體 (也就是所謂的都道府縣), 也不過 47 個, 沒到六十



“地方, 支廳, 郡跟區等派出單位”
---能介绍一下吗?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6-03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6-2 21:33:37的发言:
遗憾,没人能解释清楚府和县之间的区别/

早就說了, 沒區別, 只是名稱不同而已, 硬要區別的話當然沒人能解釋得清楚--不存在的東西怎麼解釋?
但都跟府縣可差很多, 都跟道跟地方本來都是同級的, 這些是二戰末期的遺緒, 只是美國佔領後在自治上賦予相同地位, 但可不代表行政上也相同, 比方說像印花稅, 北海道可以使用自己印的印花稅票 (收入印紙), 但府縣就不能自己印, 全用日本政府的印花稅票, 其他一些細節都有不同.
要討論日本的行政區劃得先把日本的 "行政" 跟 "自治" 分別出來, 像與都道同級的 "地方" , 是日本政府中央的派出機關, 而不是地方自治單位, 但在行政上卻絕對有權力管轄府縣 (雖然是用日本式的委婉說法, "勸告" "建議" , 但可沒人敢真的不把這些 "建議" 不當一回事) , 反之, 郡役所雖然早就不存在, 但大部分依郡界而劃定, 二戰前重設的地方事務所, 二戰後雖改的面目全非, 但很多都還在.
以前 "行政" 跟 "自治" 兩個是走不同系統的, 但現在自治省被併入總務省, 以後地方自治會跟行政漸漸合併, 某種情況下, 村町併市 (實際上等於是郡改市) 跟府縣併為道或 "地方" 可能是日本行政區劃變遷的下一步.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6-03
以下是引用湖鹰在2004-6-2 22:02:59的发言:
法理上没有什么等级的高低差别。

法理上就是有呀.....

    日本國                          中    央
     ├──────┬────┬──┐
   (地 方)   北海道   │ 東京都           第一級行政區
   ┌─┴──┐   │    │  │ 
   府    縣 (支 廳) 沖繩縣 │            第二級行政區
   ├────┼───┼────┘  ├───┬──┬──┐
 指定 都市 (郡)  市     (支 廳)(郡) 市 特別區 第三級行政區
   │    ├───┤       ├───┤
  (區)   村   町       村   町        第四級行政區

  說明:()表虛級派出單位,餘為地方自治團體法人。
     北海道所屬的支廳為第二級行政區,東京都所屬的支廳為第三級行政區。
     東京都部份行政受關東地方的指揮。
     沖繩縣部份行政由中央直接指揮。
     指定都市行政權限等同府縣,但政府層級為第三級。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6-03
以下是引用vladimir在2004-6-3 19:04:16的发言:
法理上就是有呀.....
    日本國                          中    央
     ├──────┬────┬──┐
   (地 方)   北海道   │ 東京都           第一級行政區
   ┌─┴──┐   │    │  │ 
   府    縣 (支 廳) 沖繩縣 │            第二級行政區
   ├────┼───┼────┘  ├───┬──┬──┐
 指定 都市 (郡)  市     (支 廳)(郡) 市 特別區 第三級行政區
   │    ├───┤       ├───┤
  (區)   村   町       村   町        第四級行政區
  說明:()表虛級派出單位,餘為地方自治團體法人。
     北海道所屬的支廳為第二級行政區,東京都所屬的支廳為第三級行政區。
     東京都部份行政受關東地方的指揮。
     沖繩縣部份行政由中央直接指揮。
     指定都市行政權限等同府縣,但政府層級為第三級。

这样理解没有意义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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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6-03
回第28楼“
错了!地方主要只是个地理概念,不是一级区划!
道和县一样直属中央,只不过各自享有的权利稍微不同而已。
所以日本不是三级体制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10-19 14:06:27的发言:
乡管村财到底有多大比例?不会全部都如此了吧?

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4-10-19 16:04:56的发言:
你是说实行村财乡管的地方的占全国总乡村数量的比例,还是村的“财”被乡管那部分的比例。
如果是实行的乡村占总乡村的比例,具体倒不清楚,但应该呈扩大趋势。基本上全国各省都在推行。
如果是说村财还剩多少没有被乡管。这个问题,我觉得就看怎么理解了。因为由于会计核算必须到乡里统一进行,这就好比学校里的大学和各系部(那种独立的学院不算)的关系了。各系部虽然有点私产,但说起来统统都是大学的。

我自己不太支持村财乡管,是因为更早的时候实行的“海选”村长。我们知道“海选”选村官是当年比较热门的词语。不过在村财乡管后,海选的村长的实际权力还不如以前任命的。在这种前提下,村自治到底前进了还是退步了,很难说。而费改税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后(改税本身不是坏事情),大部分的乡镇的处境也不如以前。
(有关改税后乡镇日子难过的事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那帮乡镇干部本来也不是好东西,无所谓。不过我的想法是,财政好一点的政府容易出贪官赃官,也更容易出好官,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关键看行政监督体制是否合理完善。而财政不好的政府,只能出庸官。)
像全国比较富裕的村,一般新闻报道中正面的就是实现村庄经济如何腾飞,村民生活水平提升等;负面的就是经济犯罪,贪污了多少多少。
而没有钱的村(比如有些内陆村庄),正面报道一般就是计划生育怎么怎么好之类的,负面报道则是殴打村民什么的。

不过也可以看到,即使在村财乡管后,目前农村很多乡镇的日子还是不一定比村好过(虽然大家都难过)。因为村虽然财政被缴了,但至少法律还是认定他是村民自治组织,这条破规定有的时候用处别说还挺大,他使村长有时候说话比乡长还理直气壮。

像日本的有的町村能够扛着就是不并给你中心城市,一来老百姓支持独立,二来町村长官也敢支持老百姓的意思。要是在中国,即使老百姓不同意合并,地方干部也未必阻挡的了合并。无非就因为人家町村长官是选举的,还有独立的税收支撑(当然要承认有上面的补贴),上面管不了他的人,管不了他的钱(补充一下,将来中国如果实行的话,还要扩大完善审计署的审计)。这样自治的腰板就挺了。

以下是引用QQme在2004-10-19 21:53:39的发言:
乡镇财政恶化那个和村没有关系。中国省以下的分税没有改革。在集权的情况下,收钱的会层层上收,办事的会层层下放,所以才导致县乡财政恶化。
[quote]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4-10-19 22:03:40的发言:
你说的没错,正因为如此,如果想使中国的乡镇能和日本的町村比较,出路只能在从上面进行税制改革,从村里收所能达到的效果并不明显。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28 17:50: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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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6-04
日本的县相当于中国的省?那么,日本相当于中国的县的行政建制在哪里呢?
处于日本的国家与县之间的地方,是一级政府,还是督导巡查员性质的政府派出机构?搞清楚这些后,再下结论不迟啊。

一些人认为一个国家必须要有省级建制,而是否有县基建直到是无所谓了?
而在本人看来地方建制的基本单位是县,如果一级建制(这里指的是区域建制)解决不了问题时,才会考虑设立省级建制问题,日本已经明白地表明地方一级建制是县,还是有那么多的人将其理解为中国的省,令人费解!
关于北海道,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否是整个岛屿没有完成县制改革的结果呢,值得思考?
对于“政令指定都市”,我认为不存在行政区划上的层级高低问题,而是属于特别授予某种权利而已。日本的府与县是否也是中央授权上存在差别呢?处于相同的行政区划建制层级上,完全可以赋予不同的授权的啊。在本人看来,给予不同的授权比提高行政建制级别更为妥当,什么直辖市下面的县比省下面的县高半级,副省级市下面的县也比普通的县级别高——令人笑掉大牙!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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