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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为何中央管30多个省,省只能管10多个地,地只能管5左右各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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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7-15
倒金字塔形状,这是为什么?
欢迎大家来方言吧做客
http://tieba.baidu.com/f?kw=%B7%BD%D1%D4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7-15
集权,,,,,,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7-15
河北的地级市下面就有10-20个县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7-15
中央管50个省,省管50个县就平衡了。其实中央管30还是50个省,对中央来说没有本质差别。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7-15
我觉得,县和地这二级可以取消一个,留下一个。

要么取消县,地级再进行分割成小地。

要么取消地,县级再进行合并大县。
立法首都西京长安。
行政首都中京洛阳。
司法首都东京开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7-15
越到下面,事情越具体。

企业其实也是如此。

而且各级政府的实力有差别。
中央,搞长三、珠三、环渤,尚还有劲。
各省搞两个,已经是顶天了,看广东也就搞了广深一线。潮汕就一般般。
各市州,能搞好本辖的,就已经是大方家。
至于各市县,也就是县城而已。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4-07-15 11:22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7-15
因为各个省有立法权 所以上一级可以管很多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7-15
楼上说的对,
越往下面,具体事务越多,

我的方案是中央管60个省,
省管40个县市,
县市管20个乡镇。
乡镇管10个村居委会。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7-15
适当并县,才能实现省县直辖的有效管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7-15
不同的级别事务多寡不一。只要制度配套,中央管100个应该也可以。现在反倒是并乡镇,有些乡镇一下管近百个村。这不合乎客观实际。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7-15
省的下级单位多了,对省起不到制衡作用。
中央不需要被制衡,下属单位越零散越好。
省要被制衡,中央是制衡别人。
但地方割裂太严重,又会造成事务冗积,中央无力处理,于是又催生出上位区划。
[ 此帖被magiu在2014-07-16 01:3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07-15
省自治就是军阀割据。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07-15
施行地方自治,中央专注于国防、外交、镇压叛乱、扶助弱势等,不直接插手地方发展的话。
直接管辖两百多个州府,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07-15
具体事务要到很基层的才在管,比如农村很多事物都是村委会协调的。省名义上管市,其实除了审批以外,哪里管市的具体事务了。省里的官员,除了作秀的时候,根本不会到市里去的,同理市也基本不管县里具体事务的。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07-15
回 ldsmud 的帖子
ldsmud:具体事务要到很基层的才在管,比如农村很多事物都是村委会协调的。省名义上管市,其实除了审批以外,哪里管市的具体事务了。省里的官员,除了作秀的时候,根本不会到市里去的,同理市也基本不管县里具体事务的。 (2014-07-15 13:33) 
地级市就不会不管县里的具体事务了,相反管得还很多。实际上现在县级正在向地级分理处的方向发展。各种黑区就是一个体现。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07-15
回 cjtlp2006 的帖子
cjtlp2006:我觉得,县和地这二级可以取消一个,留下一个。
要么取消县,地级再进行分割成小地。
要么取消地,县级再进行合并大县。 (2014-07-15 11:09) 

对的,大县或小地的规模,可以每省二十多个到三十多个,级别为副厅级。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07-15
回 cdh518 的帖子
cdh518:对的,大县或小地的规模,可以每省二十多个到三十多个,级别为副厅级。 (2014-07-15 13:45) 
如果想维持还能算是现代世界的生活的话,广域地方当局应该负担一整套社会公共服务。也就是说,不论它的规模有多大,都要搞几乎一样的一套。这样一来,它的辖境内人口越少,人均固定成本就越高。
另一方面,出行成本在当日能往返(当然也要留出足够的办事时间)的范围内,随交通距离的延长,增长并不显著。超过这个范围,出行成本要增加数倍。
结合以上两点,广域地方当局的辖境规模,以当日能够往返并能留有足够的办事时间的范围为宜。至于具体的交通工具,以当地短途主要交通模式为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07-15
合适的交通区间应该是在五小时(含等候时间)以内才行。

交通五小时,吃饭休息一。就六小时了。
实际工作时间只有两小时。
就算你为革命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拖堂两小时。实际工作时间也就四小时。路上的时间已经比工作时间长了。如果交通时间比工作时间长,就应该派出机构常驻。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07-15
村是自治的,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是属于被指导而非被领导。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07-15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地级市就不会不管县里的具体事务了,相反管得还很多。实际上现在县级正在向地级分理处的方向发展。各种黑区就是一个体现。 (2014-07-15 13:36) 

黑区是属于地级市的,和县又没有关系。真正县里的,市基本不管的。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07-15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合适的交通区间应该是在五小时(含等候时间)以内才行。
交通五小时,吃饭休息一。就六小时了。
实际工作时间只有两小时。
就算你为革命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拖堂两小时。实际工作时间也就四小时。路上的时间已经比工作时间长了。如果交通时间比工作时间长,就应该派出机构常驻。 (2014-07-15 14:11) 
5小时太多了,3小时差不多。这样往返就是6个小时,中间留出6个小时办事。
如果是每天都跑的路线,比如上下班通勤,单程1.5小时、往返3小时,已经算是很长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07-15
看来这里新人比较多,我就多讲一讲:

        一、 第一级政区的规模和数量关系,侧重于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适度与否直接关系国家稳定。
   1、第一级政区规模太大,则国家管理的第一级政区数量偏少,第一级政区管理幅度管理范围则太大,第一级政区权力直接威胁中央权威。汉朝黄巾之乱后,州做实为一级政区后,权力仅仅为中央的十三分之一,中央权威受到地方挑战,中央很难镇压几个州的联合叛乱甚至一个州的叛乱,国家趋于分裂。
   2、第一级政区规模太小,则国家管理的第一级政区数量较多,第一级政区管理幅度管理范围则太小,这样该政区自身发展受到限制,甚至本政区范围内的叛乱都很难镇压,更谈不上发展。汉朝黄巾之乱以前,郡是第一级政区,汉朝约100郡,汉朝疆域只有现代的二分之一,这样的郡规模太小,一个黄巾之乱本郡根本无法平定,形成全国性叛乱。
   3、第一级政区规模适度,则能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一级政区既要有足够的规模和权利,满足自身建设发展和稳定的需要,又要不能威胁中央的权威使得中央有足够的权威威慑地方。按照现在我国的规模,35个左右的第一级政区就是合适的、最佳的。
      二、第一级政区和第二级、第二级和第三级政区的关系是地方政府内部的关系,侧重于地方治理的有效性,适度与否关系到地方的发展。
      必须符合中心地规律。地方第一级政区、第二级政区,还是第三级政区,都是基于聚落的,以聚落为核心的政区,符合聚落分布的规律,最主要的就是中心地规律。中心地规律揭示,一个上级聚落最优的是由7个次级聚落组成的,其中一个是中心次级聚落,六个是卫星聚落。这就揭示了一个上级政区最优管辖7个下级政区,其中一个是中心次级政区,六个数是卫星次级政区。考虑到效率原则,我国就形成了在一级政区一下,一个上级政区大概管辖10个下级政区。
    

[ 此帖被上官懿在2014-07-17 13:27重新编辑 ]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07-15
也许就是管理机构向办事机构过度的形象反映!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07-16
中央官员也比某个省的省级官员多啊
精忠上仰将军岳,正学前瞻教授胡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07-16
回 上官懿 的帖子
上官懿:   2、第一级政区规模太小,则国家管理的第一级政区数量较多,第一级政区管理幅度管理范围则太小,这样该政区自身发展受到限制,甚至本政区范围内的叛乱都很难镇压,更谈不上发展。汉朝黄巾之乱以前,郡是第一级政区,汉朝近50郡,汉朝疆域只有现代的三分之一,这样的郡规模太小,一个黄巾之乱本郡根本无法评定,形成全国性叛乱。 (2014-07-15 22:53) 
别的不说,东汉时郡只有50个?东汉的疆域只有现在的1/3?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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