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keating在2005-3-2 23:37:15的发言:小日本战前对所谓各地的管理,一级区域中,除了47个,还有 48.樺太、49.臺灣、50.朝鮮、51.関東州、52.南満洲警務区域、53.南洋庁
主要从市制方面来看:
桦太同北海道制,下分5支厅17郡及各町村,丰原(南萨哈林斯克)1937设市。
台湾初5州2厅,后增澎湖厅。郡以下设立街庄,类似日本的町村。1920开始施行市制。
朝鲜分13道。没有施行市制,但有府制,府就是市,初14府。
关东州分旅、大、金3署
南满警区,在营、辽、奉、铁、长、安6地设立警务署。
南洋厅,是一战后日本受国联委任统治的地方,继承原德国,不过由于日本曾脱离国联,所以这个区域很有意思,从国际法上说,日本脱离国联,应当也就失去了委任统治的权力。所以那段历史究竟如何,我也不知道,只是凭法理应该有这个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