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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新增直辖市的条件,原则,目的,城市(重新修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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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6-27
一,条件:
    1,城市人口要在500万以上。
    2,经济总量要在5000亿以上。
    3,两市距离要在500公里以上。
    4,全国重要的交通中心之一。
    5,副省级城市(非省会城市优先)。


二,原则:
    1,合理分布的原则。除首都北京作为政治中心以外,全国按传统的七大区(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各一个经济中心。各具特色为最好。
    2,以人为本的原则。人口是决定城市大小的主要因素。既是全国前10位的大城市,又是本地区的首位中心城市,而且以后有条件发展成为上千万的大都市最好。
    3,区位突出的原则。要么有广大的辐射范围,要么地处比较独立的地理单元和经济体,能处在国家规划的两枞两横经济带上,并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为最好。
    4,分步设立的原则。根据以上制定的五项严格条件,成熟一个设一个,按照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的战略规划,这三个地区应优先设立为最好。
    5,规模合理的原则。重庆市有些变态,多有争议。还是控制在人口2000万以内,面积两万平方公里以内比较合理,如果东西南北都能处在半小时经济圈为最好。


三,目的:
    1,有利于带动全国各地区的经济均衡协调发展和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形成。目前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渤海湾地区经济发展强盛,成渝地区也在设法后来居上。东北地区的辽中南,西北地区的关中,华中地区的武汉平原等,经济发展战略已提上日程,只要中心城市地位一确定,不但自身发展如虎添翼,而且各大区的统筹规划和发展也有了主心骨。直辖市的书记都由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对各大区的铁路,民航,金融等机构和有关经济项目可统一协调运作,科学规划,和谐发展。
    2,有利于促进各地区的人口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国土资源的有效开发。现阶段大学生,复员军人,民工大量涌向发达地区就业,欠发达地区人口,人才越来越少。这对缩小差距,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极其不利的。
    3,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大都市的有效管理和大都市的自身发展。现在很多大城市的人口数量和经济总量相当于中等省份,而且有的发展规划已上升到国家战略。所以,继续作为省辖市发展不但会受到一定限制,而且避免地方实力过强危害中央。
    4,有利于实施省县直辖体制的改革和消除一省双中心的不和谐因素。省县直辖是大势所趋。但有的省不但人多县多,而且存在双中心,够条件的大城市直辖一举两得。
    5,有利于推动全国城市化的大力发展和平衡同等城市的心态。加速城市化发展已是国家提出的重点战略。大都市要以点带面,做好表帅。重庆直辖非常必要。但其它同等城市直辖同样有必要,更强更大的城市直辖更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城市:
    根据以上条件,原则和必要性,建议全国在现有四大直辖市的基础上,增设沈阳或大连,西安,武汉,深圳为直辖市,以填补东北,西北,华中,华南无中心的空白,使全国形成以下八大直辖市:
    1,北京-------全国政治中心。
    2,天津-------华北经济中心。
    3,上海-------华东经济中心。
    4,重庆-------西南经济中心。
    5,深圳-------华南经济中心。
    6,武汉-------华中经济中心。
    7,沈阳-------东北经济中心。
    8,西安-------西北经济中心。
    
    欢迎大家积极讨论!欢迎关心直辖市的网友深入讨论!
[ 此帖被牛牛在2010-01-26 19:42重新编辑 ]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6-28
哦,直辖市问题:
如果按现行体制,将来的直辖市会有多少谁也说不准。
如果按需要,只设一个——国家的首都就足够了。
如果出于照顾区域平衡,设三个——北京、上海和香港还可以接受。
如果按照行政区划体系严格区分建制性质,就不应该有直辖市:
国家可以分省、(地)、县、(乡)2级(或4级)区域建制,另外按聚落的性质分为市、镇、村3种局聚落建制。对于首都可以设立省级首都特区,然后在首都特区内按聚落设立市制就可以了。全国也就不再有直辖市这种建制。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6-28
一是市区人口要在450万以上,二是经济总量要在全国省会城市平均值的两倍以上,

这两个条件重庆跟武汉都不够耶(如果不包括郊区人口的话)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6-28
以下是引用lynn在2004-6-28 13:49:39的发言:
一是市区人口要在450万以上,二是经济总量要在全国省会城市平均值的两倍以上,
这两个条件重庆跟武汉都不够耶(如果不包括郊区人口的话)
差不多哟。你看看那几十个省会城市,根本就不怎么大嘛。如果不包括郊区,那么都得在同等条件下评比。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6-28
前两条还行,对中西部可以适当放宽,至于那个2000公里,我认为不妥
我是行政区划的保守派,但是是有革新精神的保守派!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6-28
2000公里就不用考虑武汉了,它到北京,上海,香港,重庆都不到2000公里。
另外,北京和上海的距离也不到2000公里,铁路距离才1400多,还得去掉一个,:)
只能留下3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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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8-11
中国有几个2000公里啊?沈阳和武汉哪个好一些呢?按照“东西南北中”来说,东北大片的土地不能没个直辖市吧?北京是首都,不能算在名额之内的,不然东北华北西北,整个北方就一个直辖市?!其他4个都是实打实的南方城市啊~~~这样分不合理哦!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8-12
我以为设直辖市既要看城市的规模,又要看城市是否具备一定的地域独立性。
原有的四个直辖市中,只是上海的地域独立性较强,但北京是首都,天津也建直辖市较久,保持原有状态为好。但重庆则不然,在此不应设直辖市,而应设东川省。
对于武汉,我也不赞同设直辖市,因其与周围地区结合的过于紧密,拆开后其周围地区很难归属别的省。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8-12
直辖市的设置应以城市的规模,人口,经济条件等因素为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8-12
以下是引用余澜涛在2004-6-28 13:02:28的发言:
哦,直辖市问题:
如果按现行体制,将来的直辖市会有多少谁也说不准。
如果按需要,只设一个——国家的首都就足够了。
如果出于照顾区域平衡,设三个——北京、上海和香港还可以接受。

这个意见就可以了。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8-14
大陆地区按区域中心来设可以设:北京(首都)、上海(经济中心)、天津(华北)、沈阳(东北)、南京(华东)、武汉(华中)、广州(华南)、重庆(西南)、西安(西北)。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8-14
反对过多地设直辖市。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8-14
我也很反对现在的直辖市制度,严格说来,只需在首都设立!
港澳特区地位50年不便,因此它们还将作为国家直属的城市而存在。
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已经有7座直辖市,太多了!!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8-14
所以说,我建议把直辖市改为都市省,都市省驻地市市政府和都市省省政府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这样名义上市还是省辖市,都市省本质上也是省,也免得某些直辖市有种莫明其妙的优越感.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8-14
省会可以设立直辖市,形成“借驻”的形式。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8-15
香港设置直辖市可能麽?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8-15
把北京建设的那么大压根就是个错误,一个内陆城市,一个政治中心,不应该太多发展经济,解放前的天津为经济中心的政策很好,应该设天津,上海,广州,重庆四个直辖市,一个首都特区,只做政治中心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8-15
以下是引用tjlxk007在2004-8-15 19:40:14的发言:
把北京建设的那么大压根就是个错误,一个内陆城市,一个政治中心,不应该太多发展经济,解放前的天津为经济中心的政策很好,应该设天津,上海,广州,重庆四个直辖市,一个首都特区,只做政治中心
典型的沿海沙文主义!
难道只有沿海才有发展经济的资格?内陆就活该穷死?!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1-13
deer-----说得有道理。全国应设置8大直辖市,除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外,其它七大区应分别设置七大经济中心:
华北区:天津市
东北区:沈阳市
华东区:上海市
华中区:武汉市
华南区:深圳市
西南区:重庆市
西北区:西安市
同时三个硬性条件适当调整:一是城市人口五百万以上;二是本大区的交通中心;三是经济总量在五千亿以上,四是两市相距在五百公里左右,五是副省级城市优先。
[ 此帖被牛牛在2009-11-02 16:42重新编辑 ]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1-14
取销所有直辖市,只留一个首都特区。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1-14
引用第24楼牛牛2007-01-13 23:03发表的:
deer-----说得有道理。全国应设置8大直辖市,除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外,其它七大区应分别设置七大经济中心:
华北区:天津市
东北区:长春市
华东区:上海市
华中区:武汉市
.......

反对搞地区平衡。应该能者上,不能让某些无能者占了茅坑不拉屎。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1-14
近期:北京 上海
中期:香港 (台北)
远期:新加坡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1-14
直辖市这个东西除了首都应近期保留外,其他都该取消,省得都来攀比。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1-16
取消直辖市不可能,增加直辖市很有希望.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1-17
东北:沈阳
华北:天津
西北:西安
西南:成都(撤销重庆)
华南:广州
华东:南京
华中:武汉
以上为全国七个大区的直辖市。
另外:
北京是首都,
上海是全国经济中心。
香港也算。
共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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