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此文可以彻底解决县制的理论问题。
第一,
中国中央集权制,从秦始皇开始,已经有2千多年。
100年要改变是不可能。
第二,而在中央集权制下,省是最合理的一级
区划。全国的各省,基本是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面积、
人口方面
规模也大致均衡。
这种地理单元的划分,2千多年来不断完善。
北方因为开发早,所以定型也早,比如甘肃、陕西、山西、河北、河南、
山东,这些省份的地域
历史上一直比较稳定,边界有所
变化而已。
比如河北可能北部单立幽州。
河南和山东之间再分出一个兖州。
南方因为开发晚,所以有一个分化的过程。
比如荆州分化为
湖南湖北,扬州分化为江西江东,江东分化为江南浙江,江南再分化为江苏安徽。
交州分化为两广。
等等
四川盆地,从体量,本来也应该分化为巴蜀两个省,但是一直没有分化,现在分出重庆直辖市,还不够彻底。
所以,要大规模
分省之类的设想,是不现实的。
大规模分省,必须以地方自治,联邦制为前提。
200年内不可能实现。
第三,如此,在现有省制下,地级也是必不可少的。
原因:
1.中国地级,也就是府级,也是省内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
历史上府的设立,基本原则也是山川形便。
2,一个省,管十来个地级,最多二三十个,是比较合适的。
如果直管县,要管上百个县,是不可能办到的。
第四,目前的县级疆域,是继承自清末以来的传统。
这个疆域,在古代,主要是以控制基层为目的,基本范围是方圆百里,也就是最远的乡,到达县城不超过一日行程。
大致范围在2000-2500平方公里左右。
平原地区人口密集,会小一些;
险峻山区人口少,会大一些。
古代的农耕社会,县机关担负的职能很少,主要就是钱粮和刑名两样,所以县机关规模也很小。乡村主要委托给地方土豪劣绅治理,这就是所谓“皇权不下乡”。
这个疆域范围,到了现代,政府职能出现了爆炸式的增长。原来的县制,就出现了不合时宜的情况。
主要问题就是规模不大不小。
1,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县统治机关应该尽可能贴近民众,来往比较方便为宜。
这样,适度的范围应该是500平方公里左右,也就是方圆30里,最远处到县城,最多一个小时行程,最好在半小时内。
而目前的县,很难做到这一点。
由于做不到,就只有建立乡级政权,以及乡级派驻机构,片区派驻机构,导致机构重叠。
而且,就算有了派出机构,很多事务依然要到县城办理,往来不便,耗费社会成本。
2,从统治机构效率角度。
现在县因为不大不小,所以,处处要和地级对口,建立庞大复杂的职能部门。
而这些职能部门,绝大部分其实平时没什么事情,就是为对口而存在。
这导致县里养了一大帮闲人。
养闲人也就罢了,更大的问题是,这些闲人为了体现自身存在感,为了捞取好处,会主动找事情折腾,造成对地方治理、对社会的二次伤害。
而这些职能部门,撤销也不行,因为还是有一些事情的,由地级直接来办理不方便。
第五,所以,县级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两个:
要么是大县制,要么是小县制。
大县制,例子有日本、法国(法国的省相当于中国的县)等。
每个县疆域扩大到5000平方公里以上,人口100万—200万以上。
这样,县下可以继续辖乡,县的职能部门,使用效率也更高。
在此基础上,可以撤销地级。
也就是大县充当地级。
这样,一个省直辖20-30个大县,完全能管过来,从而实现省县直辖。
日本就是省县直辖模式。
小县制,例子有韩国、英国等。
县划小,不再需要设置派出机构。
自治程度高。
而县级统治机构,主要是服务和执行,因此大量职能部门可以不设,而交给上级区划。
小县制下,可以撤销乡级政权,同时大大精简县级机构。
一个省大约15个左右地级。每个地级10-20个左右小县。
不再有乡级。
所以,不论是大县制,还是小县制,都是很好的选择。都可以减少一级层级,并大大提升职能部门使用效率、公共服务效率。
唯有目前这种不大不小的县制,效率十分低下。
一方面乡村基层难以得到很好的治理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县级机构又小而全,十分复杂,大部分机构其实无所事事,就是养闲人,还制造麻烦。
概而论之,大县才可以实现强县。强县才能实现省县直辖。
而小县则可以实现精县——精简精炼,大大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和效率。
而目前的县制,则属于不上不下的半吊子。既难以强,也难以精,导致半死不活,发展乏力,地方治理水平十分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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