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的
行政長官雖然實際上是由上級指派,但名義上是由地方選舉產生
且省有獨立的財政權,立法權
也就是說,省身為一級行政區,是實實在在的一級地方政權
省的規模太大容易叫板中央,不利於被中央
管理 效仿印尼
持續增省,增省就是削藩,削弱原省實力,使其越來越難以叫板中央
可以先從各省邊緣地帶切塊設省
各省邊緣地帶通常是各省經濟發展較差的地方
分出後,對中央來說可以削弱原省實力,對原省來說可以甩包袱,對新省來說可以被增加投資,增加本地公共資源,本地居民可以享受到更優質的公共服務,公務員也可以提升待遇,多贏
如三江平原一帶切出設【合江省】
西昌-攀枝花一帶切出設【西昌省】
湛江-茂名一帶切出設【高雷省】
【增省】只是一方面操作,還有一方面的操作是在省之上設立新的行政區
新的行政區和省不同,新的行政區沒有本級立法機關,沒有本級財政,行政長官完全由上級指派,以上幾點以
【立相關法律】來確定
這樣的話一級行政區無論從名義和實際上都由中央牢牢掌控,比省做一級行政區時更保險,省自然變成二級行政區
還是以【西昌省】為例
從【
四川省】分出【西昌省】後,設立新的【四川大區】
【四川大區】包含
【四川省】,
【西昌省】,以及由原重慶市拆分改制而成的
【重慶省】【涪陵省】【萬州省】其中,【西昌省】【重慶省】【涪陵省】【萬州省】實行省縣直轄體制,而【四川省】不實行省縣直轄體制,繼續保留地級
之後可以像新設的【西昌省】一樣,再從【四川省】析出新的實行省縣直轄的省
析新省的過程可以慢慢進行,不需要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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