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划分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即
"自然聚落"和
"地域划分".
"自然聚落"是人群自然聚集而形成的,
"地域划分"主要自然地理 山川形便 犬牙交错原则的边界划分而形成的.
基础"县"是行政
区划分的基础.
县本义指悬挂,是"悬"的古字,读xuán.又引申指维系/差别大/距离遥远等.
"县"源于周代"天下地方千里,分为百县而系于国".
到了秦代和汉代,县系于郡,把
"县"这个字作为郡级以下的
行政区域的名称,意思是地方政权直系中央,读xiàn,还留有"挂"的原义.
现代的县隶属于 省/自治区/省辖市/直辖市/自治州 之下."挂""维系"和"距离遥远"之意均由"悬"字代替.
县政府驻地为"县城"."县城"作为城镇区域,统领周边一些农业为主的区域,即"乡".
随着县的发展,县的境域内兴起了一些其他的城镇聚落,就叫做"镇".
于是"县城"的本质也就变为了一个核心的"镇".
近几十年有好多地方的"县城"都叫做"城关镇".
"乡"内零散的农业聚落就是"村",为
"自然聚落"的"自然村".有些"村"太多太碎,就设置一个统一
管理的
"地域划分"的"行政村".
"行政村"下面还会分成"组".乡/村/组就是乡村的基本结构.最终,这个由乡和镇构成的
"地域划分"就称为
"县".
随着"镇",尤其是"县城"的发展,人口/规模和
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以称为"城市".
城市"城市"通常指
"自然聚落".而"市"是人为的
"地域划分".
城市内的编制如下:
"地域划分"的"市"可以分为多个城区,即"区"(大城市分区,小城市不分区).
"区"划分为"街道"."街道"划分为"社区".市/区/街道/社区就构成了城市的基本分级.
城市分为五类七档,"人口"是最主要的衡量标准.
国发[2014]51号发文:以城区常住
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及其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及其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及其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及其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及其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及其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及其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地级市""地级市"的本质,就是一个大城市作为"核心城市",带领一堆其他的县和县级市,并人为拼合成一个
"地域划分",并用"核心城市"来称呼.甚至宪法规定中并没有这一行政级别.
因此带来了一个问题,"地级市"下的县和县级市的人,会以自己的
"县"作为地域身份认同,而不是"地级市".
很多人去"核心城市"的时候,不说去市里或去某个区,而是说去"XX市".人们认为他们的县和地级市之间的关系就是"没有关系".
根本上,源于"核心城市"来称呼的"地级市",造成的"城市"和
"地域划分"的"市"的混淆,
"自然聚落"与
"地域划分"的混淆.
直辖市和地级市本质是一样的,是由国家直接管辖且行政级别上高一级的且有多个"地级市"组成.
同样也存在"省直辖"的"县级市"和"省直辖的"的
"县"等概念.
关于"县级市",相较于"地级市"而言,是"比较厉害"的
"县".
"省" "省"用作名词时,最先指一些禁止人们出入的地方.如皇宫中的禁地.
因中央机构设在禁地,由禁地引申为官署,两晋南北朝后中央有中书省 尚书省和门下省.
而到了元朝的派出一个机构就叫"行中书省",遇到变乱时期,来暂时统合某片区域的力量.之后把这种暂时性的行为 一直延续下去了.
类似的两晋南北朝很常见的"行台"和"行省"最初的性质是一模一样的.
明代的"省一级"其实官方是不叫"省"而是没名字,管辖机构叫布政使司,但基本是按照元朝行省的框架来的.因此因循旧例依然叫"行省".
同理清朝在此基础上,恢复了"行省"称谓且完全变成了地方区域的名称了.
粗略地来说就好比国务院,在战乱时期给"省一级"的区域,派遣临时性的机构来整合力量,叫"行国务院",然后稀里糊涂就这么延续了下来.
最后导致"省一级"的区域变成了"院"这样的称呼.
各级政区"一国两制"制度下,有"特别行政区"(省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有一些体现
民族自治的
"地域划分".
省级行政区:"自治区";
地级行政区:"自治州"/"盟"(内蒙古独有);
县级行政区:"自治县"/"旗"(内蒙古独有)/"自治旗"(内蒙古独有);
乡级行政区:"民族乡"/"苏木"(内蒙古独有)/"民族苏木"(内蒙古独有);
此外还有:
省级行政区:"省","直辖市";
地级行政区:"市"/"地区"(7个);
县级行政区:
"区"/"县"/"市"/"特区"(支援"三线建设"而设立特殊编制,1个)/"林区"(1个);
乡级行政区:"街道"/"乡"/"镇"/"区公所"(过去架设在县和乡中间的一层编制,用来统合一些小的乡2个).
"地域划分"的名称不同,通常代表其编制也有所差异.
个人想法省级暂时不动, 拆分大地级 合并县级市区县后的 小地级后,新的小地级政区直管 乡镇街道.各级少数民族区域转为 民族民俗文化型功能区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83062 .
两个"特别行政区"到时间了 并入 广东省.
四个"直辖市",京津冀合并 重庆市扩大建省 上海并入江苏.
分省级 (地级)县级 乡级三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省"或 "州" 取其中一个
("省"从 禁地到 中央官署,再到 一级行政区,
全称统一为 三个字,如 xx省)
(个人偏向用"州", 现在各省份简称加 "州",
全称统一 两个字,如 x州);
地级(县级)行政区:"
都"
"
郡"
"
县"
"
邑"
(按照人口梯度分四档,全称统一为 三个字,如 xx县
) ("市"可以回归到 "自然聚落"的概念,且跨越了 好几级政区,有点混乱 不再表示政区级别, "区"类同
) ;
乡级行政区:"里" "邻" "乡"等(
全称为 三个字或四个字,如 xxx里 xx乡
) ("镇
"可以回归到 "自然聚落"的概念,不再表示政区级别, "街道"是 双字 不再使用
).广泛用三字 乡一级,也可以全国唯一且受
地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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