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ting:按说呢,自从1956年上海市撤销北四川路区,后道路也从北四川路改为四川北路后,确实东南西北都统一放后面就可以了。
可是到目前为止,翻译的那些行政区,显然东南西北放前面的更多。英国地名翻译过来满地都是前面冠方位词这种。如果单独把北北安普敦区写成“北安普敦北区”,反 ..
(2021-09-15 15:17)
其实方位词在前、在后都有。
按汉朝的规则,双字地名再加方位词时,方位词冠在前。如平陵县改东平陵县(有2个平陵县,方位在东的那个改名)。即使到近现代,一个双字自然地名,加方位词时,方位词仍冠在前面。
在唐朝坏了一点儿规则,道名一分为二时,方位词缀在后面,但也只在道这级使用(不是道的话,则往往采用单字规则,如浙东、湖南等),宋朝则在路这一级使用,元朝不再采用。也就是说,这种分法是一种特例。
单字地名(或多字地名选用其中一字),再加方位词时,则有冠在前、缀在后的都有,表达的意义不同。
方位词缀在后,例如湖南,表示在某个湖的南面,侧重于陆地地名。一般来说,一个双字地名,取其中一字再配方位词时,方位词往往是缀在后的,例如肥东,表示是原合肥县的东部;桂东,表示在桂阳的东面。
方位词冠在前,例如南湖则表达的意义就比较多了,可能是湖面的南部这一块;可能是两个湖中较南侧的一个湖;也可能是湖在聚落的南面,等等,侧重于湖这个水域,及引申来的陆地地名。还有就是整体表达一个涉及方位的区域时,如西域、北地、南洲。当然也有双字地名,取一字配方位词时,方位词冠在前的特例,如东阿、东兰(在木兰的东面),这种情况比较罕见。
不过对于一字州名,从晋朝设立侨州开始,就是将方位词冠在前面,如南青州、西和州、南通州(俗称),再转化为其他通名时就延用了,如西和县。多个单字地名同名时,为区别,会采用冠在前(类似于东平陵),如南郑。有时在一个单名村落分家时,也是这样采用(沿习双名村落的分家方法),假设有个宋村,人这分成东西2村时,就会叫东宋村、西宋村。
近现代则在道路名中,主要使用缀后规则,如黄兴南路(其实与清末民初译英、译法等有关系,可以算作特例)。但对于环线,则会采用冠前规则,如南二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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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面,日本比较注重中国这些没有完全形成规则的传统,如2个同名的葛饰郡分家时,就是分成东葛饰、南葛饰、西葛饰、北葛饰4郡。而千叶县现代设立地域振兴事务所时,东葛饰的南部称为葛南。
香港就比较随意了,像尖东、东九龙、西九龙,是符合传统的。但新界南、新界北就不合了,主要与译英的随意性有关;当然其实这个也是容易产生歧义的,可以断成新-界南、新-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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