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本朝市制变革,最早的市制是沿袭前朝而定,以后逐步有了自己的特色。早期的市都是切块设立的,很少有市管县的,但是市的地位却非常高,为什么呢?那时候我党自认为是工人阶级的政党就非常尊崇工人,说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但是国内工人非常少,就让工人一票抵农民八票,所以不要看市的规模比较小在投票上不比县差,大的市甚至相当于地区。但是切块设市很快就出现问题了,我国经历了饥荒和文革,粮食供应紧张,那些以工人为主的城市上级分配的粮食不够自己又无法自谋出路,于是就提出较大的市管县的想法。那时候一个较大的市也就是管一两个县。等到改革开放以后,一来地方行政事务变得复杂了,地区这个架子管不过来,二来根据先富后富原则,要集中力量建设一些中心城市,于是就开始了地市合并和地区改市。随着试点的推进,地区改市除了城市建设上的好处以外,在行政管理上的好处显现出来了,于是全国能改地级市的全部改地级市了。再以后县域经济发展了,地区内不但有中心城市也存在现在的县级市了,省不愿意直管,于是就以代管(避免违宪)的名义交给县级市以前的地级市管。
市在行政上有什么好处呢?市的好处是相对于地区的,市是自治的,有自己的人大、政协,不需要省里操心,自己就可以规划、发展。但是地区不行,地区只是省的派出机构,省必须亲自为地区做发展规划,这个就比较麻烦了。现在的市在中心城市建设上还有作用吗?不能说完全没有了,但是作用已经很微弱,比较好发展的中心城市现在都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了,那些不能发展的怎么刮县也发展不起来,而且现在县域经济也远比过去好得多了,有好多县改成县级市了。那么结论就是需要一种区划能够达到以下要求:
1.行使自治职能
2. 有中心城市的需要行使中心城市建设职能
3.行使管理县级市的职能
显然这种区划用地级市为通名是不好的,地级市没有中心城市则不能成立,地级市管县级市存在名称上的混乱。
我觉得改为州郡比较好,那些没有中心城市的改为州,有中心城市的改为郡。州郡辖县级市没有名称上的混乱,而且州郡本就是我国常用的相当于地级的通名。跟其他名称比较,道路总让人有虚化的感觉而且道路现在是街道的通名,道长,路长则更神奇。府,府政府很奇怪,府长这种说法也很奇怪。
一旦以州郡为地级通名以后,特别是以州代替地区(涉及到行政组织)以后就可以建立更多的地级单位。此后则可以将县改小或者虚化县级来简化级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