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的确如此,但做不做得到就不知道了。
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
2011年5月-6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
2011年6月,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的议案》;
2011年9月,由湖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家和省直职能部门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总规修改成果;
2012年1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了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
2014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函[2014]45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规划范围
规划空间层次:市域、规划区、都市区、中心城区。
市域:包括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县和浏阳市,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
规划区:市区全部、长沙县全部以及宁乡县玉潭镇、坝塘镇、菁华铺乡、回龙铺镇、夏铎铺镇、历经铺乡、双江口镇、金洲镇、城郊乡、白马桥乡、朱良桥乡和浏阳市永安镇、洞阳镇、北盛镇、蕉溪乡,总面积4960平方公里。
都市区: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全部,岳麓区除莲花镇、雨敞坪镇以外的区域,望城区的高塘岭镇、星城镇、丁字镇、黄金乡、雷锋镇,长沙县的星沙镇、榔梨镇、黄兴镇、黄花镇、安沙镇、干杉乡、暮云镇、跳马镇,总面积193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全部,岳麓区除莲花镇、雨敞坪镇、坪塘镇以外的区域,望城区的黄金乡、雷锋镇,长沙县的星沙镇、榔梨镇、黄兴镇、黄花镇,总面积1142平方公里。
2003年版规划对人口和建设用地的规定:
严格控制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发展中要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保护耕地。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9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70平方公里以内;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228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核定的面积进行调整;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264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253平方公里以内。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00〕21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