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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把地市級改為府郡級如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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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8-02-09
我的區劃理念是
一、省級:只有省與自治省
二、府郡級:全國前四十大市改為府、剩下的稱郡、自治州改為自治郡、盟仍稱盟
三、縣市級:市嚴格控制在縣級的概念,很多現行的區可以改制為府轄市以及郡轄市
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開放討論,謝謝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8-02-09
:“市嚴格控制在縣級的概念”,为什么?市就是聚居区,聚居的人口可以是10万也可以是1000万,当然不应该是一个级别。
现在关于市制的话题一般都回避了“市”就是聚居区这个本质,都在各自绞尽脑汁要创造与这个本质不符的“市”的新概念。如果一定要这样,干脆把“市”彻底从行政区名称中剔除,把这个词还给民间,恢复其本意。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8-02-09
为什么一定要纠结市的本意?作为行政区划通名的市,包括狭义市区和附属的城郊、乡村,本来就很合理。世界上仅仅包含城区的狭域市远远少于兼有城乡的市。
如果非要纠结本意,那么“镇”一开始只是军镇,是不是也要剔除?
市这个通名并无不妥,尤其是在城市化是大势所趋的现代社会。总比硬生生改成恶心的“府”、“郡”好得多。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8-02-10
中国最近一次实施郡制的政权好像是太平天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8-02-10
赞同楼主的总体思路!市的本意早已被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8-02-10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赞同楼主的总体思路!市的本意早已被毁 (2018-02-10 10:05) 

謝謝野馬頭先生
而且我另外贊成順便巢掉一些半大不小的地級市, 譬如萍鄉市,讓府郡級大約是古時候"郡方千里",縣市級大概是"縣方百里"的空間均衡概念。
四個直轄市也可順便擴充為一個省,下設各府郡。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8-02-10
市辖区如何处理

如果是把地级市市区整体视作一个县级政区,也就是府郡驻地为一县,撤销原有市辖区

如果是把地级市市辖区视作附郭县(某些地级市市辖区人口并不少,未必需要整并,或者整并会带来首县在全府郡比重过大的问题),那么府郡驻地可以有好几个县级政区

前者相当于回复地区行署,后者就换汤不换药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8-02-10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市辖区如何处理
如果是把地级市市区整体视作一个县级政区,也就是府郡驻地为一县,撤销原有市辖区
如果是把地级市市辖区视作附郭县(某些地级市市辖区人口并不少,未必需要整并,或者整并会带来首县在全府郡比重过大的问题),那么府郡驻地可以有好几个县级政区
....... (2018-02-10 21:37) 

所以需要大家拋磚引玉
我的想法是"郊區"改為府轄市、郡轄市,很市區的區 整併成一個大的府轄市、郡轄市
大家認為呢?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8-02-10
跟我的思路类似

大郡称府,府内在涵义等于郡+市,即广域政区与聚落城市二合一体制,其城市区域设区,由府亲辖。
一般的郡需设附郭县或市,普通郡 广域政区管辖机构与聚落机构是分立的。

直辖郡称都。

自治州与盟改自治郡,地区均改郡。

各郡(含都、府)根据历史称谓核定州号,以利传承,作为别称。县级及以下政区不得用州字。

至于统郡政区,个人认为宜废除省制,设立10-12个监察道即可。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8-02-10
回 wwaitt 的帖子
wwaitt:所以需要大家拋磚引玉
我的想法是"郊區"改為府轄市、郡轄市,很市區的區 整併成一個大的府轄市、郡轄市
大家認為呢? (2018-02-10 22:14)

省——府——区——(未定)——社区
省——郡——县——乡镇区——社区、村

个人觉得

楼主定义的府(国内比较大的省辖市改制),不应辖市,以湖北武汉为例,基本上去掉核心市区,其余部分作为独立县市真的太勉强,市过大,基本可以把府架空,这一类,直接管辖区,或者类似的城市型建制即可,区(名字可以商榷)的独立性相对较小,大型市政由府一级统筹

大部分地级市市区也就一百万人乃至更少,可以合并作为郡驻地首县,由于大多数地级市市区的条件本身强于下辖县市,所以这类地级市市区改制的县,和少量强县,可以设比乡镇权限更大,但是直管社区的市辖区

——————————————————————————————
依照楼主的架构,我添加的内容

原副省级、计划单列市以及比较大的省会和地级市(如苏州、无锡、佛山、东莞、长沙、郑州等),改制为府,全域为区,可进行合理调整,其余地市州改制为郡

郡下设县,较大的乡镇可升格为区

胡焕庸线以东的乡镇要求设置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乡镇汽车转运站(通往周边县和乡镇,以及大城市的固定班车),省道以上公路,有寄宿制功能的初中及小学,主要科室的卫生院,养老服务中心,文化馆

人口较多的乡镇可升格为区,区独立设置高中或中职,三级综合性医院,物流中转站,长途汽车站(通往周边城市和主要乡镇),国道或高速路,各垂管分局在各区设置分局(乡镇则合并设置),福利院,体育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公园等,区内各社区要通公交车

[ 此帖被leexiaoqi在2018-02-10 23:3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8-02-11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省——府——区——(未定)——社区
省——郡——县——乡镇区——社区、村
个人觉得
....... (2018-02-10 23:09) 

謝謝您,您回答得很全面,感謝您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8-02-11
回 wwaitt 的帖子
wwaitt:謝謝您,您回答得很全面,感謝您 (2018-02-11 10:50) 

在交通、通讯、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省直管市、县应该是最佳选择。市可以分等,县可以分级,但皆属省管,互不相属。
[ 此帖被lhqsrc在2018-02-11 11:5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8-02-11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在交通、通讯、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省直管市、县应该是最佳选择。市可以分等,县可以分级,但皆属省管,互不相属。 (2018-02-11 11:32) 

县级区域的地盘与资源不如地级市广大,应该以地级市为主体,消灭县级,乡镇整编为区,地级的市直管乡级的“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8-02-11
回 文尧首长 的帖子
文尧首长:县级区域的地盘与资源不如地级市广大,应该以地级市为主体,消灭县级,乡镇整编为区,地级的市直管乡级的“区” (2018-02-11 13:10) 

你这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事实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县级区域的地盘与资源不能比地级市广与丰富。当年切块地级市的地盘与资源绝大多数不如县级。澳门都是省级了,地盘那么小,照你这么说是不是不合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8-02-11
“对百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说,法无允许即不可为”,这是国际共识,是法律文明的体现。我国法律没有明文写可以地级市代管县级市,因此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的违法性质十分明确!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8-02-11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你这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事实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县级区域的地盘与资源不能比地级市广与丰富。当年切块地级市的地盘与资源绝大多数不如县级。澳门都是省级了,地盘那么小,照你这么说是不是不合理? (2018-02-11 14:03)

你这是迂腐的守旧思想。
一个省下面管70-100个小县,再管十几二十个乡镇;
跟一个省管十几二十个大市(如果并省的话三四十个),再管四五十个“区”。哪个看着舒服?
做大地级市,有利于更加广泛地调动和配置资源。你自己去看看卫星图,地级市的建成区规模是小县城能比的?
做大地级,消灭县级,才符合集约化生产的潮流。如果要把四级改成三级,那么地级被保留的概率无疑更大,顶多会给县城一个副中心的地位或者半个虚级的名分。
更别提放着市不用,非要把难看的府和郡从垃圾堆里捡回来。
[ 此帖被文尧首长在2018-02-11 14:4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8-02-11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对百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而说,法无允许即不可为”,这是国际共识,是法律文明的体现。我国法律没有明文写可以地级市代管县级市,因此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的违法性质十分明确! (2018-02-11 14:16)

照这么说法律也没说中国可以有府和郡这种东西啊。你这一条论据只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罢了。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8-02-11
回 文尧首长 的帖子
文尧首长:你这是迂腐的守旧思想。
一个省下面管70-100个小县,再管十几二十个乡镇;
跟一个省管十几二十个大市(如果并省的话三四十个),再管四五十个“区”。哪个看着舒服?
做大地级市,有利于更加广泛地调动和配置资源。你自己去看看卫星图,地级市的建成区规模是小县城能比的?
..... .. (2018-02-11 14:35) 

我不是楼主,我没有说要什么郡呀府呀,也不赞成郡、府的出现。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8-02-11
都别弄这么复杂了。
简单点,直接恢复地区行署,和行署驻地的”设区市“(即所谓的”地级市“)并立,用两块牌子,但用同一套管理机构和人员。设区市的市区的名称为“某某市某某区”,行署管辖的县和县级市的名称为“某某省某某地区(可省略)某某县或市“。这样不需要修改宪法和任何法律,免去用府郡引起的麻烦。
设区市(“地级市”)的标准要大幅度提高,单一聚居区即中心城区人口至少75万,加上近郊人口,共100万以上,至少设2个区。达不到此标准的取消设区市,可以改为县级市,归属地区行署。
[ 此帖被hnhb在2018-02-11 15:5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8-02-11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你这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事实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县级区域的地盘与资源不能比地级市广与丰富。当年切块地级市的地盘与资源绝大多数不如县级。澳门都是省级了,地盘那么小,照你这么说是不是不合理? (2018-02-11 14:03) 

以湖北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省为例,基本上每个县我都跑过

除了几个经济强县人口百万规模的大县,其余真是看着揪心

以教育和医疗为例,大部分县城除了县一中和县一医院,其余高中和医院都跟自生自灭差不多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8-02-12
試做江西的諸郡地圖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8-02-12
再試做遼寧的兩府與諸郡地圖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8-02-12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8-02-15
有些国家的一级行政区也被翻译成郡

然后我在民国的一些地图上看到一些稍大的村镇也叫做某某市,应该相当于集市的意思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8-02-15
直辖市改都,权限为省级。辖区(中心城区)县市(郊区),区县市权限为县级。
单一连绵城区300万以上改府,权限为副省级。辖区(中心城区)县市(郊区),区县市权限为县级。
其他改郡(或州),权限为地级。辖县市,县市权限为县级。市中心城区在100万以上可以分区,权限升副地级,区权限为县级。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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