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cqzxs:你这话才不够专业
政府都是根据法律运转的,没有法律等于没有政府,这是明摆着的事情。
政府部门是根据政府法规行事的,这句话仅限于该政府法规有法律授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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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 21:16)
首先,法律和政府是两回事,别混为一谈。
刘邦约法三章的时代,政府照样运行,三条法律与政府本身都没一毛钱关系。
其次,三权分立本身是不完善的,越说得完美,就越是在骗你。
立法和行政不是分割互不相交的,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有立法权,即可以绕过议会立法(议行合一的国家政府本身直接是立法者)。政府从来就不是纯粹的执行机构。
中国将议会(人大)立的法称为法律,政府立的法称为法规、条例。这样法只存在阶位(上位与下位)的区别,不存在执行上的区别(也就是上位和下位在没有冲突时,法律和法规的执行权是相等的)。美国总统同样拥有签署行政命令的权力,而且美国总统和国会的法律官司还不少,翻看川普和国会的法制交锋就知道。
三权本身就无法完全分立,政府本身就可以自己立法自己执行。
再次,你所说的政府属于“法治政府”。但要注意的是,政府本身是社会妥协的产物,而不是法律妥协的产物。所以政府具有天然的违法性,当然民众也一样具有天然的违法性,这里没有差别。
“法治政府”只是希冀利用法律来约束政府,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当然,到现阶段,无论哪个国家,这个方式都属于“革命尚未成功”。也就是说,“法治政府”只是现阶段相对可行的一种约束政府的形态。既不代其是未来时代的终极形态,也不代表是现行的唯一形态。所以别看得太神圣和高尚,拿它当唯一标准。
更何况,法律本身就不是神圣的,不然要律师干嘛?法律本身就不是高尚的,龌龊的法律哪国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