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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并大县的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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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2-10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总之,并大县是实现省直辖县市的关键点!!!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09-01-01 09:32重新编辑 ]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52 发表于: 2020-09-13
全国分一百个计单市左右,二十个人口两千多万,八十个一千万左右(边疆标准可以降低),市下面的区县标准要统一,多数区县不宜超过100万,事实也是如此,除了地广人稀的边疆地方,不宜少于五十万。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51 发表于: 2020-05-22
回 山川形便 的帖子
山川形便:全国分一百个郡左右,二十个人口两千多万,八十个一千万左右(边疆标准可以降低),郡下面的县标准不统一,多数县不宜超过两百万,事实也是如此,除了地广人稀的边疆地方,不宜少于五十万。 (2020-05-22 12:01) 

在规模、数量、层级这方面,我的想法与你一致。
Sold my soul broke my bones
Tell me what did I get
I kept my promise man
Show me the promised land
只看该作者 150 发表于: 2020-05-22
全国分一百个郡左右,二十个人口两千多万,八十个一千万左右(边疆标准可以降低),郡下面的县标准不统一,多数县不宜超过两百万,事实也是如此,除了地广人稀的边疆地方,不宜少于五十万。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149 发表于: 2020-05-22
山川形便原则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148 发表于: 2020-05-22
回 ldsmud 的帖子
ldsmud:并大县,相当于升地级市,县下设市,和现在反过来。一个非高度都市化的几百万人口大县,下面没有市镇乡政府来管理,基本是不可能运作的。 (2020-05-22 10:53) 

废省地,改郡县,适域市。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147 发表于: 2020-05-22
除去无人区,并大县的前提是,城市型政区与地域型政区分离。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146 发表于: 2020-05-22
并大县,相当于升地级市,县下设市,和现在反过来。一个非高度都市化的几百万人口大县,下面没有市镇乡政府来管理,基本是不可能运作的。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145 发表于: 2020-05-22
回 feibaok 的帖子
feibaok:并大县的标准(1)人口密集的地区......也就是说500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县,先并成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县,人口达到100万便可,否则再并直至10000平方公里,但是每县人口不超过300万(有待探讨)。
并大县的标准(2)人口一般的地区......也就是说当并到10000平方公里/县时人口还没有 .. (2008-12-10 22:59) 

以你标准,湘潭市刚好改成一个县,然后这个县下面再怎么分呢?给个具体方案吧。
欢迎理性探讨,一起学习研究。
以兴趣会天下同道,同畅想绘华夏未来。
只看该作者 144 发表于: 2020-05-04
我说过,河北地级市规模比较大、县的数目比较多,这是河北省区划的特点也是优点。也可能是河北省经济悖论的成因之一。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46995
合并县不是不可以,甚至可以1+1>2,形成合力做优做强。但是基础一是县城建成区距离够近,二是有共同的发展方向,有融合发展的趋势;三是有共同的心理和文化认同,不会产生大的社会波动。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62529
符合这样要求的县不是没有,但并不多。否则合并大县,被并县城必然衰落,这是毋庸置疑的,这难道不是城市化城镇化的倒车?而且小县的城镇化率往往超过大县。所以提高城镇化率应该增加县城。实际上,汉朝的时候已经有将近2000个县城。在中原地区古县更密集,2000年来已经撤了不少县城。河南、安徽、江苏、湖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都有很多百万大县。一分为二可能更适合发展的要求
只看该作者 143 发表于: 2020-04-30
回 feibaok 的帖子
feibaok:现在的苏锡常应该剥离所带的县。 (2008-12-11 21:31) 

锡、常、润,整个市,相当于您县的标准
只看该作者 142 发表于: 2020-04-30
合并大县,被并县城必然衰落,这是毋庸置疑的,这难道不是城市化城镇化的倒车。除非两个县城距离很近可以融合发展。目前个别县级市可能还没有达到您的城区五万人的标准。某些县城人口可能已经超过了五万人。但是小县的城镇化率往往超过大县。所以提高城镇化率应该增加县城。实际上,汉朝的时候已经有将近2000个县城。在中原地区古县更密集,2000年来已经撤了不少县城。河南安徽江苏湖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都有很多百万大县。一分为二可能更适合发展的要求。
只看该作者 141 发表于: 2020-04-30
标准到是可以的,关键是这么处置要动很多人的奶酪,不具备可操作性,
只看该作者 140 发表于: 2020-04-30
回 北极星 的帖子
北极星:人口密集、一般、较少、稀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2008-12-10 23:17) 

(1)人口密集的地区是:5000—10000平方公里/县,100—300万人/县。
(2)人口一般的地区是:10000—20000平方公里/县,50—100万人/县。
(3)人口较少的地区是:20000—30000平方公里/县,10—50万人/县。
(4)人口稀少的地区是:每县可以超过30000平方公里,1—10万人/县。
总之,并大县是实现省直辖县市的关键点!!!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39 发表于: 2009-04-26
又造干部了,哎!!!!
只看该作者 138 发表于: 2009-04-26
县级市,造市!!!
只看该作者 137 发表于: 2009-04-22
楼主的思路基本是正确的,稳定省级建制,合并规模小的县,减少管理幅度,适应省直辖县。只是标准可以再斟酌。应该因地制宜。
并县应综合考量人口、面积、交通、经济、历史渊源、风俗习惯等因素。能并的坚决要并,不能并的不能强制性合并。一个省管50个左右的县市是比较理想的,但60甚至70个也不至于管不过来。当然,我们的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等措施需要配套执行。我们既然要发展县域经济,当然就要整合县域资源。让县域有足够的空间来发展。县域内再发展若干小城市(镇)。
只看该作者 136 发表于: 2009-04-05
回 127楼(邱龙战) 的帖子
     我为什么要主张并大县呢?其根本的原因有二:首先,并大县是为了实现省直辖县市,从而达到减少行政层级同时减少财政支出之目的。再者,我国现行市之层级太多应该予以理顺,我认为市的层级只能有两级即县级市(适域市)和县辖市(狭域市)。县级市设区(大街道)、县辖市下辖居(大居)。“都”是由多个适域市组成的。
   县级市(适域市)中心区人口在50万人以上是人口密集的区域,而县相对于县级市来说是人口偏少的区域,所以为了平衡县级市和县的规模应该并大县。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35 发表于: 2009-04-05
引用第131楼chadaos于2009-04-03 13:12发表的  :
这样合并就好像把市县颠倒过来了。
300万的便准太高,我认为用人口和面积作为标准可行,但是标准还有推敲。
一个县的规模最好不超过200万人,面积也不宜超过2万平方公里,现在都超过的可以维持现状。
一个县规模太大的话下辖的镇和乡或者所谓市的规模和数量该如何定?

并县以人口和面积作标准,这是你我的共同观点,只是标准如何界定是我们之间的分歧。一个县的人口规模不超过200万人我是可以认可的,但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区面积可能太小。而面积超过2万平方公里的县是人口较少的地区10—50万人/县。该“并大县的标准”其县下辖的乡镇应该是大乡镇,我认为太小之乡镇其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应该予以合并,同时我认为县辖市(狭域市)应该是中心区域人口在5—30万人之间。而县下辖的乡、镇和狭域市应该在20—35个之间为宜。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134 发表于: 2009-04-03
回 133楼(chadaos) 的帖子
切块设市,就是将部分高度发达、人口高度集聚的地方,脱离其原县管辖。
如果原县人口和地域规模很大,且切块后不致于原县包围所设新市,
如此切块,也是可以的。

我将这种切块设市理解为从大县析置新县。

对于毫无章法,糊乱一切设置的市,我看还是并了好。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133 发表于: 2009-04-03
回 121楼(扬歌海上) 的帖子
支持你的意见,我也不同意切块设市,早些年切块设市的地方,现在好多都有合并了原来的县。
我主张:缩省、扩县、撤地、合乡镇
只看该作者 132 发表于: 2009-04-03
引用第128楼haizhiben于2009-04-01 19:54发表的  :
楼主,一个县人口达到300万,未免太多???
削减一半如何??/
并县是为了节省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如果县太大,人口达到300万,而乡镇数不超过40的情况下,每乡镇人口在10左右,明显达到极限。
.......

同意这个意见,我还是坚持控制在200万人以内,保证县的下一层级单位数量在20个以内,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内,这样的话现在的行政机构大部分都可以延续。
我主张:缩省、扩县、撤地、合乡镇
只看该作者 131 发表于: 2009-04-03
这样合并就好像把市县颠倒过来了。
300万的便准太高,我认为用人口和面积作为标准可行,但是标准还有推敲。
一个县的规模最好不超过200万人,面积也不宜超过2万平方公里,现在都超过的可以维持现状。
一个县规模太大的话下辖的镇和乡或者所谓市的规模和数量该如何定?
我主张:缩省、扩县、撤地、合乡镇
只看该作者 130 发表于: 2009-04-02
看来我们这里95万人刚好合适。
南州草民,人微言轻
只看该作者 129 发表于: 2009-04-02
回 128楼(haizhiben) 的帖子
  一个县人口在300万以内,超过300万的设为府。乡、街区(3-5万人)太少了啊!应该在5—20万人左右。
  该标准削减一半我是不会批准的啊!削减30%我可以考虑一下。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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