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达县撤县设区新区名称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达县人民政府
6月1日,县政府组织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研室、县委党校、县委老干局、县法制办、县民政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县教育局、县文联等县级部门、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达县知名文化人士等召开会议,根据地名法规有关规定,讨论推选达县撤县设区新区的预选名称。现将会议讨论推选的新区预选名称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登录达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daxian.gov.cn)提出意见(进入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发表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达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达县南外镇光荣巷48号,邮编635000,信封上请注明新区名称征集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时间:2011年6月6日。
达县撤县设区新区预选名称:
1、达川区:达川保留了达县历史文化沿革中的“达”字,“达”字有居四达之地,兴旺发达、开明开放、畅通无阻、四通八达之意,“川”有山水相映、润泽万物、通江达海之意,喻新区兴旺发达、繁荣昌盛。达川为达州市的曾用名,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便于记忆。
2、通达区:达县隋朝时称通川,今名达县,取两名之首为“通达”,体现了历史传承,“通达”具有通顺发达之意,喻新区政通人和、兴旺发达。
3、达宇区:意通达寰宇,喻新区居四达之地、兴旺发达、通明鼎盛。
社会各界人士若对以上预选名称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新的预选名称,并须说明推荐预选名称的来历、含义、喻意等。
附:达县撤县设区新区名称拟命名原则。
达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达县撤县设区新区名称拟命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达县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区名称拟命名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经济、地理特征,含义健康,用字规范,科学简明,方便使用。
(二)不得以人名命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
(三)不得用外国地名命名。
(四)全国范围内的县(区)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五)避免使用生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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