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根据
地级市常常具有的功能,对地级市功能性进行评分,现提出以下指标,看看大家意见
1.市辖区和县(10分)无市辖区,计0分;
单区市,计3分;
二区市,计6分(及格分);
三区以上,每增加1区,+1分,计满10分为止。
不辖县者,即直筒子市和由原有单一县域划设的地级市,直接减5分。辖县1个者,减3分。辖县2个者,减1分。辖县3个及以上者,不减分。 本项减至0分为止。
定义辖县为管辖县,代管县级市,管辖整县改设的区(不包括母县改区)。
2.经济功能区(10分)市本级辖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高新区有其中1个计6分(及格分);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高新区各有1项可计8分。国家级经开和(或)高新外,省级以上经开/高新,每项+2分,加至10分为止。
无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高新区者,市本级所辖第一个省级经开区、第一个省级高新区可各计3分;第二个省级经开或高新可计2分。
其余各类名号功能区、
城市新区不计分。
3.机场(10分)行政区域内4C级机场给及格分6分;4D级计为7分;4E计为8分;4F计为9分。
具有临空
经济区者,额外计2分,加满10分为止。
通用机场、4C级以下计入3分。
区域内无民用机场,军用机场计2分。
区域内无机场,距市中心100公里内管辖区域外有机场,酌情计2分。
4.铁路(10分)主城区无
高铁,计0分。
主城区有高铁,且设站(三等站)计及格分6分(二等站计7分,一等站计8分,特等站计9分)。主城区每增加一个高铁站+2分,加满10分为止。
主城区无高铁,有普铁火车站,计3分,增加一个普铁站加1分,加满6分为止。
主城区及周郊有高铁站无普铁站,在原有评分基础上-2分。
5.快速路和(或)绕城高速+轻轨、地铁(10分)主城区有快速路或绕城高速其中一项,计6分(及格分);两者皆备,计8分;在此基础上有轻轨或地铁,计10分。
绕城不成环者,酌情可计3分。
6-7.教育(20分)高校具有一所普通本科院校,计及格分6分(具有硕士点,计7分;具有博士点,计8分);每增加一所本科学校,可增加2分,加满10分为止;
具有一所职业本科院校,计5分,如在普通本科基础上加分,计1分。
具有一所高等专科学校(大专),计3分,每增加一所+1分,最高可至6分。
中专以下,不计分。
高中具有一所省级重点或示范高中,计6分;每增加一所增加1分,计满10分为止。
8.三甲医院(10分)具有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计及格分6分;每增加一所综合性三甲医院,可增加2分;每增加一所专科性三甲医院(含专科特色明显的号称综合的三甲),可增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无三甲医院,具有一所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计3分。
无综合性三甲,专科性三甲计4分。
二甲含以下不计分。
9.文体设施(10分)具有独立设置的博物馆、
文化馆(或美术馆)、图书馆、体育馆(场),计及格分6分。设置在高校内的图书馆不符合标准,不得分。
在四馆基础上设置科技馆、规划馆者,可各+1分。
在四馆基础上每增加5家现代影院,可加2分,加满10分为止。
四馆缺一不可,尤其是独立设置的图书馆,如果没有,此项不得分。
10.高楼(10分)具有200米以上高楼,计6分。每增加一座200米以上高楼计1分,加至8分为止。(即没有300米以上高楼,最高只能得8分)
具有300米以上高楼,计7分。每增加一座300米以上高楼+2分,增加一座200米以上高楼计1分,加至10分为止。
具有400米以上高楼,直接计10分。
无200米以上高楼者,此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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