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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傅莹:设区市和自治州立法权已纳入立法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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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03-04

法制日报、法制网记者]:谢谢主持人。发言人您好,刚才听您介绍,这次大会有一个议程是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审议,我们关注到曾有人批评全国人大立法权虚置问题。请问前几次大会都没有安排审议法律议案。而且,这次会不会定一个标准,就是什么样的法律将会由全国人大来审议?谢谢。

傅莹]:刚才我在宣读议程的时候也提到了,这次大会的议程之一就是审议立法法修正案的草案,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两年来第一次在代表大会这个层面来审议一部法律草案。根据宪法和立法法,制定或者是修改基本法律要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我们全国人大是每年召开一次,日常的立法工作由人大常委会来完成,无论是在哪个层面去审议,都要依照法律程序来进行。立法法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我们也称之为管法的法。今年我们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年,所以这部法律的修改就显得格外的重要。

[傅莹]:这次法律修改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比如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赋予所有设区的市人大地方立法权,也包括自治州人大。什么是设区的市,相当于地级市,比如张家口。为什么要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适应我们城镇化建设和改革的需要。下放的权力主要是涉及到比如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这方面的法律,下放这些立法权限能够更好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因为我们国家确实比较大,各地方的情况也不太一样。修改当中内容很多,我再举一个例子,为了加强人权保障,增加了一个规定,就是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任何规章,只要没有上位法律、法规依据的,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

[傅莹]:这个修正案草案已经两次全文向社会公布了,内容大家都看得到,这些修改内容可以说是全面地反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谢谢。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03-04
好!地市有立法权没立法权差远了,不能只是国省级才能立法。降低超级吸血鬼能力,培养中等吸血鬼,各造各的,各吸各的。同一个爸,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03-04
回 大蝈蝈 的帖子
大蝈蝈:好!地市有立法权没立法权差远了,不能只是国省级才能立法。降低超级吸血鬼能力,培养中等吸血鬼,各造各的,各吸各的。同一个爸,各自回家,各找各妈。 (2015-03-04 14:10) 

放权“设区市”,地区应不在此列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03-04
按照宪法,设区的市就是较大市,当然就是有立法权的市。过去单独确认有立法权的较大市,和设区市区别,是庸人自扰。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03-04
“什么是设区的市,相当于地级市,比如张家口。”
用地级市来解释设区的市?在如此庄严的正式场合说出这样不合理的话,让人汗颜。
设区的市是宪法确定了的,所谓的地级市只不过是俗称、非制度性的。前者还需要用后者来解释吗?官方这样不注意制度的严肃性,怪不得全社会对区划体制认识混乱。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03-04
地级市虽然不规范,但反而所有人都懂。
说设区的市,恐怕不少人还会糊涂。
此外,既然立法权放开了,“较大的市”也该进入博物馆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服务器。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03-04
“什么是设区的市,相当于地级市,比如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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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呢?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03-04
东莞、中山不设区就不是了?他们要抓紧学三亚呵。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03-04
宪法中“较大的市”终于不是一种建制,而是按汉字字面意思来理解了,即规模比较大的市(比一般县城或县级市而较大)。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03-04
直筒子地级市怎么办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03-04
回 巴格拉米扬 的帖子
巴格拉米扬:直筒子地级市怎么办 (2015-03-04 20:18) 

可以比照执行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5-03-04
自治州不是原先就有地方立法权吗?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5-03-04
立法权管辖范围是市本级,还是包括外县。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5-03-04
回 横站 的帖子
横站:立法权管辖范围是市本级,还是包括外县。 (2015-03-04 22:07) 

整个市域,但是具体立法文本可以限定实施范围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5-03-05
回 假平凹 的帖子
假平凹:地级市虽然不规范,但反而所有人都懂。
说设区的市,恐怕不少人还会糊涂。
此外,既然立法权放开了,“较大的市”也该进入博物馆了。 (2015-03-04 18:48) 

有时社会是需要正确的舆论引导的。应该旗帜鲜明的使用“设区的市”或“较大的市”这这些宪法确定的名称,彻底废止“地级市”称呼。
“较大的市”是宪法明定的,怎么可以进博物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5-03-05
回 青青溪流 的帖子
青青溪流:东莞、中山不设区就不是了?他们要抓紧学三亚呵。 (2015-03-04 19:39) 

依据宪法,它们确实不是较大的市,所以不能当然得到立法权,除非得到特别的授权。纠结了。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5-03-05
回 横站 的帖子
横站:立法权管辖范围是市本级,还是包括外县。 (2015-03-04 22:07) 

按照宪法,较大的市所辖的县就是该市的一部分。尽管多数人反感市管县,但宪法却是认可的。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5-03-05
江苏一直称地级市为大市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5-03-05
地方立法权的监督谁来做?
sy强身,yy强国!百姓强身,砖家强国!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5-03-05
回 hnhb 的帖子
hnhb:按照宪法,设区的市就是较大市,当然就是有立法权的市。过去单独确认有立法权的较大市,和设区市区别,是庸人自扰。 (2015-03-04 16:08) 

乱在解释,从宪法中哪条可以看出较设区的市就是较大的市?你后面的还有一些也是一样,宪法没有的却说有。如果你是做舆论工作的,那不是这么个做法。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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