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确切地说,是在全面实施市管县
体制之前,作为事实上中间层级
区划单位的地区,其
行政中心很多设在非县城的一般县辖镇,无论是行政级别还是
经济地位都无法与现在的
地级市中心市区相比。如湖北咸宁地区行署驻地咸宁县温泉镇,无论是城建还是经济
规模都小于咸宁县城永安镇以及咸宁地区工业重镇蒲圻,至少在当时的人看来这没有不正常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行以及市管县体制的实施,彻底改变了这一现象:组建新的
行政区必以最大最强的中心
城市为核心,而成为行政中心的中心城市又进一步拼命做大做强,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中心地位,这种唯强力是瞻的区划建制以及行政中心设立思维只能加剧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同时也会使得区划调整陷入“你方唱罢我登台”的无休止折腾中,最终损害的也是老百姓的利益。
以下是市管县体制实施以前的典型实例:
咸宁地区——咸宁县温泉镇
惠民地区——滨县北镇
庆阳地区——庆阳县西峰镇
林芝地区——林芝县八一镇
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
海南州——保亭县通什镇
甘南州——夏河县合作镇
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
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
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实例(时间较短者不算)?
欢迎补充!
[ 此帖被曲径通幽在2012-04-18 18:1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