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引领和推进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
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样板间”
——《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解读
(一)优化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各层级责任主体和相关工作职责,赋予洋浦经济开发区更大的改革发展自主权,《条例》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定洋浦管委会根据授权行使省级行政管理权,与儋州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一体化运作,对洋浦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
二是要求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内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给予积极支持,研究解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海关、海事、边检、税务等驻区机构的工作职责做了规定。
三是规定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可以依法设立法定机构,探索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实行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薪酬制度。
(二)完善开发建设体系。《条例》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对开发建设做出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洋浦管委会负责编制、批准和实施洋浦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同时
要求省人民政府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洋浦经济开发区周边地区的规划衔接与管控。
二是要求洋浦应当加强“五网”、生产和生活配套服务等基础设施的整体规划和同步建设,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产业新城。
三是规定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发展,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林地跨区域占补平衡、海域使用、能耗、排放等方面应当充分考虑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发展需求。
四是洋浦管委会可以根据授权开展土地储备,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新型产业用地试点,推进实施标准地制度,创新存量建设用地处置方式,并可以根据授权自行编制、颁布实施基准地价及标定地价。
五是要求洋浦经济开发区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安全、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发展格局,创新绿色监管体系,建立现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体制,发展循环经济。
链接:《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解读_最新解读_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ha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