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角度类比来看,
在今天,毫无疑问
地级市已经成了最具有存在感的一级
区划层级,相比省级和
县级,
不管是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是政府部门的权力分配,大都体现在了地级市这一个环节上。
在过去,地级
政区的存在感较弱,
在民国初期废府被撤掉,民国后期也是以存在感不高的
行政督查区而存在,
即便到了本朝初期的专区(
地区),也非一级实体政府,就连宪法中都没有进行规定。
尽管地级后来的坐实尤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前后相比较,这一
变化不可谓不强烈。
而随着政区本身而得益的,自然就是地级市的
主城区。
从普通的一县,到被选作地区的驻地,再到随着地改市升为地级市。(其中大多数在地改市之前县级市,也有是县直接改地级市)
至今地级市和普通的县之间已经有着无法逾越的鸿沟,普通的县或许再无机会翻身。
但是追根溯源,对这一变化起决定的环节却是当初选择专区(地区)驻地的时候就埋下了。
或许有人会说,既然当初这个县能被选做专区(地区)的驻地,那说明还是比其它的县强,后来发展成地级市也是合情合理。
其实未必,回头看这个过程其实有很大的随机性。
因为在建国初期,专区(地区)的撤并和
调整非常频繁,专区(地区)驻地的选择也不是那么严谨,
更多的考虑的是行政公署机关办公场所的选址和下属县级政府人员往来行政公署的便利性(最好能够当天来回),
而且专区(地区)驻地的变化调整也是比较频繁和随意的。
回到建国初年当时的发展情况来看,除了几个直辖市和原生地级市之外,没有几个像样的县城,
在这些县城里面,谁也不比谁的发展强多少,差不多都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稍微像样一点的也切块设了县级市。
而且专区(地区)驻地的选择并不是优先选择辖区内的县级市(如果有的话),可见
经济发展并不是重点考虑因素。
但是情况随着普遍的地改市风潮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地级市坐实成了一级政府,而且是最重要的一个区划层级。
地级市的市区的发展也因为权力和资源的集中大大超越了下属的县城,
至于市区比县城发展的好,是因为它发展好才做了市区,还是因为它是市区才发展得好,似乎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但是不管怎样,今天的“市”和“县”已经是两重天了。
(当然,本帖的论述不包括那些原生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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